新华网杭州11月2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永嘉县21岁的女青年王某暗中利用一家网吧的游戏充值账号向自己和朋友的游戏账户充值,金额共计3700余元。当地检察机关近日将这一案件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介绍,王某原为当地一家网吧的收银员。 由于得知这家网吧的游戏充值账号,王某便于今年6月的一天破解了这个游戏充值账号的密码。不久,她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和冲动,用这个账号往朋友的游戏账户上充值10笔,金额为300元。
王某第一次充值后见没被人发现,于是开始连续往自己和朋友的游戏账户上充值。经查证,从今年7月3日到19日,王某非法盗用网吧游戏充值账号充值80余次,供自己和朋友使用,金额共计3710元。
直到8月,网吧老板才察觉自己游戏账户的销售状况不正常。经过查询销售记录才发现曾有人多次盗用网吧账号非法充值。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不久,案件得以告破。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实施盗窃的对象虽然是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虚拟财产,但网络游戏中的玩家获得网络虚拟财产,必须以支付人民币的形式向销售商购买。
因此,当虚拟物品可以与现实货币相互交换时,已具有现实的财产属性,属于盗窃罪的调整对象,且数额达到定罪标准,因此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