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已被各地人大常委会广泛运用。但如何使评议这一监督形式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最佳效果,需要我们不断认真探索,勇于创新。
本届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把加强评议作为加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连续四年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市人民法院、交通局、农林局、工商局、公安局、建设局、地税局和质监局等8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通过开展评议,增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人大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促进了市直部门和垂直部门转变作风和勤政廉政,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威信。评议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坚持依靠党委领导的原则。在连续四年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的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和依靠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制定的评议计划和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都及时报请市委审核批准,在得到同意后加以执行。在每年的评议动员会和评议大会上,都邀请市委书记或副书记到会讲话,评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进行汇报。由于坚持了党委的领导,使得我市一年一度的专项评议工作成为市委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形成了整体联动、上下呼应,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了评议活动的整体效果。
二是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以往评议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评议,仅邀请少数人大代表列席评议会议,代表发表意见的空间很小。而近两年来,我们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评议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评议效果显著增强。
1.由代表确定评议对象。即由各代表团、队推荐和提名,再经主任会议研究将代表提名较多的1-3个单位列为受评对象。采取这种方式确定的评议对象,体现了民主,评议对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更高,人民群众更关注他们的工作,比较科学合理。
2.进一步扩大评议主体。近两年的评议主体扩大到全体市人大代表、驻本市的上级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在评议过程中,代表们通过走访、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联系选民,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议主体的扩大,使评议结果更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尤其是各级人大代表一同参加评议,可以使不同层面的群众意见得到充分反映。基层代表能够直接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市级机关的代表也能将事关大局的问题及时提出。这些都能够让受评单位全方位地听取不同的声音,制定出切实的整改方案,使得今后的工作更加能够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3.让代表登台点评。评议的目的就是要让受评者切实听到人民群众的呼声,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改进工作,达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目的。往年,代表们的评议意见都是经过层层汇总和“加工”后由领导人在评议大会上讲评,这往往使评议意见“走调”。而近两年来,让敢讲话、能讲话的人大代表到评议大会上主席台上作点评发言。如皋市20个镇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片,各片在汇合好全片的代表评议意见后,以民主推荐的形式,推荐一名市人大代表在市评议大会上登台发言。代表登台发言让受评单位感到,评议意见是全市人民的呼声,而不是人大常委会领导故意让受评单位“穿小鞋”,从而,使被评单位的同志亲身感受到了自己工作还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距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应做哪些努力。
三是坚持跟踪督查促进整改。
开展评议只是手段,抓好督查,以此推动被评部门工作有新的进展、新的提高才是目的。在每年的评议大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被评部门抓好整改。一方面,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被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导被评部门切实做好对评议意见答复情况的反馈工作。另一方面,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代表不满意的,要求被评部门进行重新整改,以确保评议工作的实效。此外,我们还通过本市“两台一网站”将代表的综合评议意见公之于众,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受评单位的整改工作。
前年接受评议的如皋市人民法院,针对代表提出的提高执行效率的评议意见,该院研究制定出快速出警制、举报有奖制、群众监督制、人员选择制以及定期曝光制等“五项制度”。这“五项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执行率和执结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去年接受评议的如皋市公安局,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治安管理力度的评议意见,该局组成零点查管专业队伍,开展了禁赌禁娼、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等专项整治,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定,赢得了人大代表的满意。今年刚刚接受评议的如皋市地税局和技术监督局,也能以积极的姿态和扎实的措施认真落实代表门的评议意见。市地税局从“三个强化”入手做好整改工作。即,强化整改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强化整改措施,对能改的“立即改”、对一时难改的“立项改”、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改的“共同改”、对有具体署名或针对具体单位和人员的建议意见“专项改”;强化长效管理,对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举一反三、深度剖析,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从完善制度入手,谋求长效管理。同样,如皋市质监局从“上、下、内、外”四个方面下功夫,努力落实整改。“上”抓组织领导,迅速部署整改活动;“下”抓立项整改,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内”抓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素质强队;“外”抓形象提升,全面彰显评议实效。
回顾本届以来我市积极创新评议活动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党委重视是搞好评议的根本保证。代表评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党委对评议工作是否支持和重视,关系到评议的成败,是评议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我们每年组织开展的评议活动所以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与市委的全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二是合理确定评议对象是搞好评议的关键。人大依法监督是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那种随意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的做法,容易使评议陷入盲目性而导致“变味”,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应有效防止。由人大代表通过民主方式合理确定评议的对象,这样既能激发代表参评积极性,又能增强被评单位主动接受评议的自觉性。
三是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是搞好评议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具有经常联系选民的优势,能够多方听取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能正确的反映情况,对本单位、本系统选民的评议和民意测验结果,评价准确,最具有说服力。因此,必须相信代表和选民,切实发挥他们在评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评议的积极性。
四是跟踪督查促进整改是整个评议工作的落脚点。评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被评单位的工作。如果评议大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不能积极跟踪督查,促进被评单位认真落实好评议意见,这就容易使评议活动走过场。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督促被评单位针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是实现评议目标的根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评议真正对被评单位有所震动,促使其改进工作作风,从而达到评议的预期效果。(石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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