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1月2日电(记者熊金超)从明年1月1日起,武汉公检法司等部门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这一执法档案将成为他们职业生涯的重要评价依据。
武汉即将全面推行的这一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已从今年3月起在武昌区进行了试点。 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孙原琍说,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让干警自我警醒,解决时有发生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和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公正执法,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据了解,这一制度施行后,全市所有从事执法工作的干警,今后每办理一起案件,其执法效率、效果和办案差错、投诉控告等,都将由专人进行评价,登记在案。干警的档案考评结果以分数折算,除了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评议外,还将请监督员评议,并组织民意测评。
政法部门在对执法干警进行公务员考核时,将调阅这一档案,凡档案记载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立即调整执法岗位;领导干部检查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其所在单位当年评先资格,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一年内不得晋级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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