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责任人受处 北京农行主动排雷
见习记者 王 平 北京报道
据《中国审计报》10月25日报道,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北京农行”)在日前向审计署呈送的“审计整改情况”中报称该行已就去年审计署查出的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截止到目前共处罚了106名责任人,并收回违规贷款1.1亿元。
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中国农业银行2004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披露农行存在较为突出的违规经营问题,其中,北京农行被查明存在违规放贷、虚假车贷和空壳担保公司“担而不保”等严重问题。审计部门在该行发现了5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涉案金额11.2亿元。
农行在审计结束后即在全行内部开展整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农行在农行系统内的整改力度是最大的。截止到目前,北京农行已行政处理106名责任人(处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开除7人,留用察看10人,撤职9人,给予记大过等行政处分80人。有3个支行的“一把手”被开除或撤职,仅发放“虚假车贷”的问题就处理了57名责任人。
此外,针对发放虚假个人消费贷款的问题,该行各支行均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在对不良贷款户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采取追加抵押担保、邮寄挂号信、电话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清收和资产保全,目前已经收回违规贷款1.1亿元。
虚假车贷案造成1.21亿不良贷款
上述“虚假车贷”问题,正是国家审计署在公告中披露过的严重违规案例。公告显示,北京农行昌平区支行(下称“昌平支行”)在明知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日泽丰成”)不具备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资格,而且所提供的申请贷款资料内容虚假的情况下,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达4.6亿元,其中部分资金被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霍民挪用到异地投资,截至2005年9月已形成不良贷款1.21亿元。
据本报记者调查,昌平支行在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初之间,先后向由日泽丰成提供担保的客户发放汽车贷款6.3亿元,占北京农行昌平支行累计发放汽车贷款的80%以上,而日泽丰成本身的注册资金仅2000万元。
日泽丰成法定代表人霍民是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下场乡哈会吐井子村人。1983年,年仅16岁的霍民到北京创业,所经营的日泽丰成曾被评为国家AAA级企业,资产达3亿多元。
通过勾结昌平支行人员,霍民以虚假资料骗取了农行4.6亿元贷款,并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内蒙古投资办厂。据林西县商务局一位人士说,霍民先后在当地投资10400万元,其中投资1亿元在下场乡建设年产30万吨水泥一处,投资400万元在赤峰市林西镇建矿泉水厂一处。
知情人士透露,在霍民无法如期偿还贷款后,昌平支行少数职员在明知日泽丰成申请贷款资料有问题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催收银行贷款,反而继续扩大放贷规模,日泽丰成得以“借新还旧”,最终造成高达1.21亿元的不良贷款。
据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霍民已被捕,不日将向法院起诉。北京农行除了处罚责任人,还暂停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
票据风险
票据贴现业务是北京农行大力整改的另一个重点。
知情人士透露,在农行北京分行的业务检查中发现了大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违规操作行为。
据银行界人士介绍,一些缺乏资金和急需融资的企业为了“找钱”,开具了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这些票据“先天不足”,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到银行贴现。但是,这些开具汇票的企业开出了诱人的回扣或将汇票打折使用。
如一家企业将1000万元的承兑汇票只卖了950万元,以求通过这些汇票的出手,来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实际上,由于开具汇票的企业一般都处于资金困难之中,其本身兑付这些汇票的能力有限,这些汇票的风险也很大。
但是在银行有门路的人,却将此行道作为发财买卖。他们低价买进这种汇票,然后再高价卖给银行,或在银行贴现,从中赚取差价。
如上述的1000万元面额的企业承兑汇票,这些人从企业手中买来只要950万元,再将这些汇票拿到银行贴现,按正常规定,则可以贴现980万元之多。
当然,做这种“生意”的人必须在银行里有人,才能将这些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汇票贴现。
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机构为这种无真实贸易背景汇票贴现是违规行为,主要是背后的“利益冲动”。一是因为票据业务风险较小,在贷款被控制的时候,银行机构往往将大量资金投资票据业务。二是在这些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汇票贴现中,出卖汇票方一般给出较市面上普通企业的承兑汇票更为低的折扣,而对银行来说,所收购的汇票最终要找企业贴现,收购时的价格折扣越低,企业从中的获利就越大。
据报道,北京农行在整改中进一步加强了票据业务管理,上收了垫款率较高的支行汇票审批权,严格控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提高了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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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支行褪色记
见习记者 王 平 北京报道
曾是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北京农行”)“明星”支行的某支行,随着审计问题的曝光,其光环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亦浮出水面。
据北京金融界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农行的整改中,该支行原行长和主管副行长分别受到了开除留用和行政记大过的处分,其原由在于高达1.8亿元的车贷骗案。
行骗者已潜逃国外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2005年的例行审计中,该支行被查明在从2002年到2004年的短短两年间,向北京一家汽车经销公司累计发放由该公司担保的汽车消费贷款4亿元,其中1.8亿元贷款资料系虚假伪造。
目前,该汽车经销公司负责人已经潜逃到国外,农行尚待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
工商资料显示,该汽车经销公司创建于1998年,是以汽车销售和相关服务为主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是国内少数享有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之一,2002年销售额达到2.5亿元。
该公司的骗贷手法是直接制造虚假的购车人资料。虚造的资料不仅有购车合同,销售发票,还有收入证明、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许可证、汽车行驶证、汽车保险单等一系列虚假资料。
被套取的银行贷款资金,随后被该汽车经销公司的负责人通过旗下控制的子公司汇往深圳,并随后被提现。
在北京农行的众多下属支行中,该支行属于“成立时间短,历史包袱轻”的支行。有关资料显示,该支行的贷款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是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截至2005年初,该支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规模已达到4亿元,年均汽车消费贷款增长1亿元,在北京农行系统中,因车贷增长速度名列前茅而被视为“明星支行”。
但是,该支行车贷规模增长速度快,车贷的不良贷款率增长也很快。一位知情人士说,该支行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发放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农行信贷管理程序执行,有些信贷员不按规定审查客户的个人收入证明,不执行当面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的规定,对大额贷款也不按规定进行入户调查,不按规定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大量贷款被骗。
支行长权限
虚假骗贷得手,与个别银行职员的违规操作有关。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贷前调查中,该支行某些信贷员经常不到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也未给予尽职调查,甚至对明显虚假的报表数据也不闻不问。
2002年,为了鼓励大力发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农行把由汽车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6成按揭、5年贷款期限,分别放宽到9成、8年。
随后,北京市分行下放审批权力,将对汽车经销商的授信原先由贷审会审批下放给个人业务处审批,而个人业务处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并且还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对每笔汽车消费贷款奖励一定数额奖金。
业务的迅猛扩张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使操作风险加大。一位银行业人士介绍,按规定一个信贷员最多管理300户,而在这家支行,一个信贷员管理多达1000多户。上述骗贷的汽车经销商所申请的1500多户、共4亿元的汽车消费贷款,也只是在一个信贷员的管理范围。
虚假骗贷案,还暴露了当时有些支行行长的权力过大、使总行监管困难加大的问题。据银行人士透露,2003年以及之前,北京分行的一级支行信贷审批权限为5000万元,即使是首笔贷款,企业评级达到AAA级,也只需向分行报备。 (责任编辑:吴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