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吧要安检,不是逗你玩
11月6日起除清吧外全面实行安检,大型酒吧须配安检门
本报讯(记者 卜劲文 通讯员 刘庆)“入场之前请接受安全检查。”昨晚,红太阳KTV酒吧率先对进入该场所娱乐的市民进行了安检。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11月6日起,该规定将在全市推广,除清吧之外,凡是能提供迪斯科音乐供客人跳舞的酒吧都将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对进入酒吧的人员一一进行检查,严防携带危险、爆炸物品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入场。
对顾客入场影响不大
昨晚8时30分,记者在红太阳KTV酒吧目睹了这一检查过程。与房门大小相当的安检门就设在入场口,每一位消费者都必须通过安检门进行全身检查。只要消费者带有金属类物品,安检门都会发出叫声,提醒安检人员该人员可能携带禁带物品。被检人员必须确保身上没有携带违禁物品后,方可入场。而在进入安检门之前,在一旁的安检人员耐心地提醒顾客,先将手机钥匙等金属物品交到货物篮,再接受安全检查。记者看到,不少顾客都听从安检要求,一一接受了检查,顾客的进场速度也十分快。
据该娱乐场所一位姓王的经理介绍,他所在的酒吧率先在全市试点。试点期间,安全工作十分顺利,除了极少数市民嫌麻烦外,大多数市民对该举措也十分认同。而一些带有不法倾向的青年,看到安检措施后则主动离开,安全保障效果大大提高。
大型酒吧要配安检门
据悉,昨日上午,全市20余家符合条件的酒吧责任人已经签订《全市酒吧安检工作责任状》,各酒吧安检人员正式接受安检仪器和规则培训。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大型酒吧(面积400平方米及以上)必须在场所入口配备安检门及手持式安检仪等设备,小型酒吧(面积400平方米以下)必须配备手持式安检仪。各酒吧配备必须足够数量、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上岗证的安检人员,安检人员应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一人多责、一人多职。
酒吧在营业期间,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对进入场内人员的安检工作,不得随意停用安检设施。酒吧的法人代表(业主)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杜绝涉枪、涉爆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将会对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
违禁者将被拘留罚款
11月6日起,各酒吧入场口都将摆放安全检查通知告示牌予以提醒。在营业期间,进入酒吧的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安检工作,严禁携带危险、爆炸物品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场所。对于非法携带上述违禁物品进入场所的行为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酒吧安检人员有权先期控制,并及时扭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根据情节,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在安检人员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后,仍不愿接受安检的有关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监管系统年底构建安全网
据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全市娱乐场所及所有特种行业还将建立特种行业网络监管系统。该系统终端设在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对各场所的安全重点防范部位随时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即使处理纠纷和突发事件,方便及时出警,保证社会安全。 (责任编辑:吴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