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仇稳山 吕进 记者陆海龙)“鸽子”蒋某飞来飞去,两年时间内,同时与6名残疾人谈“恋爱”。南通市警方介入调查此案时,6名残疾人众口一词,夸蒋某漂亮、人好,弄得警方很难下手。
家住海安县李堡镇陈庄村36岁残疾人王某,两年前经人介绍与贵州省毕节市女青年蒋某谈“恋爱”。 蒋某说她今年22岁,有个干姐姐嫁在盐城市东台三仓镇。两人自从相识后,蒋某每月都来王某家一次,帮他洗衣服、洗碗、做饭。期间,蒋某还与王某同居两次,深得王某欢心,但就在王某提出要结婚时,蒋某总是推托自己年龄小,不适合结婚。9月16日,王某接到蒋某的电话,提出10月1日要与他结婚。王家欢天喜地,忙着筹备婚宴。9月18日,两人进城买结婚用品,同日发生口角,姻缘就此告吹。据王某介绍,在与蒋某“恋爱”两年期间花去8000多元,现在他只好自认倒霉。
11月1日,海安县李堡镇派出所经过调查证实:两年时间内,蒋某在与王某“恋爱”的同时,分别与如皋市下原、东台市富安、海安县李堡曹园等地5名残疾人“恋爱”。她交叉与他们联系,每月会到这些残疾人家“光临”1到2次。当事人在蒋某身上都分别用去6000至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