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萧萧)嫌物业供暖不热,业主孙先生干脆拆除了居室内的暖气片,采用空调采暖。认为自己没有享受供暖服务,孙先生拒绝支付2005年至2006年的供暖费,因此,他被物业公司诉至宣武法院,索要供暖费1930.5元。 昨天,宣武法院认定拆除暖气片也不能免除集中供暖费,判令孙先生酌情给付物业供暖费1351元。
去年9月,嫌物业供暖温度不足的孙先生,将房屋里的暖气片全部拆除。孙先生还补充解释:这个小区从1999年起就一直供暖不足,为此小区其他业主曾起诉过物业公司。他还说,他跟物业公司协商拆除房屋里的暖气片时,物业当时答应他可以免除部分取暖费。但对于孙先生的说法,物业公司矢口否认。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供暖单位是社会公用企业,供热义务不仅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政策,同时供热在技术上系整体供热,供热单位必须履行供热合同,以保证整体供暖。孙先生拆除暖气片的行为有可能对整体供暖造成影响,其行为不妥。而物业公司在知道孙先生拆除暖气片后未进行制止,其管理上也有过错,所以要求孙先生全额给付供暖费理由不足。
今年4月份,海淀区一居民嫌供暖过热,遂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了暖气拆除协议。同样认为自己没有享受供暖服务,他拒绝支付2003年到2005年的供暖费。最终,双方闹上了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协商后,由物业公司将其房屋内的暖气拆除,但仍保留暖气管道进行供暖。因此,业主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仍享受了供暖服务,最终判令他支付拖欠的全部供暖费用。RJ210
律师观点
集体供暖应按规付费
对此,京都律师事务所戴福律师指出,供暖纠纷绝对不能私拆暖气片,即使拆除了也要按照规定缴纳采暖费。他说,本市大部分地区还是采用集体供暖,对于集体供暖,本市有相关法规做出了明确的付费规定,所以居民必须支付集体供暖费用。
戴律师说,如果业主遇到了供暖过热或温度不足的问题,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按本市的规定达到要求的供暖度数,或者要求物业公司相应地减少供暖费,这都是法律许可的。RJ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