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日讯(记者岳嵬)为推进我省立法民主,编制明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我省2007年立法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此说明,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对需要地方立法予以规范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意见、法规草案建议稿等。 立法建议、意见、草案建议稿一经被列入立法计划或采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吸收建议人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也就此下发了通知,要求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应根据项目调研、起草的情况,提出继续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对不宜继续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的,应予以说明。
此次立法项目征集工作要求,各单位报送立法计划项目,应附法规草案、说明、调研报告等有关材料。所有立法建议、意见和草案建议稿等,应于12月1日前寄送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为: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广场,邮编:570203,联系电话:65342661,传真:65342661、65378026、65343225,电子信箱:Zhfgc@hainanp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