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警“三基”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的“值日警官”制度,近日在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推开。群众只要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业务、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进入服务大厅就可以直接找值日警官进行咨询。
据了解,建立“值日警官”制度后,莘县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机关、车管所、事故科、违法处理办公室及各乡镇交警中队的业务大厅或其它明显位置设立值日警官岗位,由各单位领导或值班民警轮流值日,接待群众咨询或投诉。 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一个人全程引导、协助办理。在值日过程中反映上来的问题,能解决的要求现场解决,对不能当场答复、办结的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答复,并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和联系方式,按期答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完毕的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向群众耐心解释。
据介绍,“值日警官”制度在莘县交警大队全面推开以后,取得很好的效果,在规范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冯永华宋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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