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公交集团获悉,针对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学生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办理学生月票卡的实际需要,公交集团已对学生月票卡发行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学生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要先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加盖学校公章后才能购买学生月票卡并办理充次充值。
据了解,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学生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新入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由学生粘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等信息,经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有效期后加盖学校章(中学使用学校公章,其他学校使用学校学生处章或学校月票专用章),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件卡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20元押金和月票款,购买学生月票卡并办理充次充值。购买学生月票卡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新入学学生出示入学通知书)。
学生月票证件卡有效期按照学生就读学段学制计算,从入学年度至毕业年度填写。
新领取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充次充值后,可作为学生月票卡使用。已购买的学生月票卡,可在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学生月票卡退卡。
遗失、损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发放使用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5]35号)的规定办理补卡后,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使用办法办理学生月票卡。
学生办理月票卡流程
1、持本人学生证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
2、粘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等信息;
3、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有效日期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月票专用章;
4、持学生证件卡到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押金和月票款,购买学生月票卡并办理充次充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