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原是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但一个意外却破坏了女教师孙丹的新婚喜悦。就在结婚当天,孙丹钻戒上镶嵌的钻石竟然不翼而飞。“新婚第一天定情信物就残缺不全,太不吉利了!”昨日,满脸怒气的新娘找到珠宝店,认为钻戒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还。
刚戴婚戒就没了钻石
经过4年恋爱,双流棠湖中学的女教师孙丹和男朋友决定在10月31日登记结婚。10月28日恰逢周末,两人到春熙路的“爱心珠宝婚庆春禧店”,看中了一款新颖别致的戒指。但孙丹担心戒指上的钻石会脱落,于是向销售人员仔细询问。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两人买下了这款价值2635元的钻戒。
回家后,孙丹将钻戒小心收好。登记结婚当天,丈夫亲手将戒指戴在了她手上。晚饭后,两人手拉手到小区散步。当孙丹正准备欣赏一下自己的婚戒时,却大吃一惊。“哎呀!老公,戒指上的钻石不见了!”孙丹望着戒指尖叫起来。两人立刻俯身四处寻找,可根本找不到米粒大的钻石。
钻戒缺“心”商家不赔
“好好戴在手上,钻石怎么脱落的呢?肯定是钻戒有质量问题。”孙女士和丈夫认为,是戒指自身的镶嵌有问题,于是决定到珠宝店退掉戒指。
“我要求退还2000元!”昨日,孙女士来到珠宝店。而珠宝店的马经理表示,钻石脱落不一定是钻戒质量问题,也可能和孙女士使用不当有关。马表示,如果消费者仍要这枚戒指,只出800元钱,金店则给钻戒再镶嵌个“心”,退货也可以,但只能退还1835元。
消协支持消费者
随后,孙女士将此事投诉到锦江区消协。双方仍然未达成共识。但消协出具的《调解书》上写明“消协认为消费者要求合理。”
消协工作人员也表示,国家“三包”产品目录中并没有镶嵌首饰这一类,因此消协也没有硬性法规可以支持消费者。孙女士最后表示,她将决定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利。
记者周燃实习生马文摄影刘陈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