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制的结果必然是短缺,限制房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有关专家指出,“限价房”也可能引发住房短缺,住房质量下降,造成新的社会不公等问题。
2006年5月29日出台的九部委意见中提到,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一时间,很多城市开始酝酿出台限制房价的政策,老百姓也纷纷叫好,在笔者看来,限房价政策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房价问题,反而会使住房问题恶化,并且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价格管制将引发住房短缺?对于任何商品来说,对市场价格进行管制,必然导致短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推行限房价政策,这是一种典型的价格管制行为,而价格管制的结果必然造成住房短缺和排队。一方面,价格限制会增加住房需求,在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原来打算购买80平方米住房的购房者可能选择90平方米;原本租房的人群,可能会提前进入购房市场,这样总的需求量就增加了。另一方面,价格限制会导致住房供应减少,因为开发商将会减少新建住房的数量。价格限制最终会导致住房供需矛盾加剧。
管理不当将引发黑市交易?由于限制价格导致住房供应减少,需求增加,供需之间的失衡反而会推动市场价格上涨,使得市场价格高于没有实行限价政策的水平。这种情况下,幸运的购房者会得到限价的住房,而其他没有获得限价房的购买者不得不接受黑市价格,这个价格要高于限价政策以前的市场价格。按照媒体披露的信息,北京部分限价房的限价幅度很可能在15%左右。以某楼盘为例,市场价格在100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限价房,就能够获得15万元的优惠。因为限价房相当于商品房,因此可以自由买卖,扣掉税收及其他交易费用,这套住房的“黑市”收益应该在10万元左右。不论是否有实际的住房需求,有这样的利益,排队恐怕在所难免。
缺乏监管将导致住房质量下降?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实行限价政策的住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即使质量更低也有人购买。这就刺激开发商尽可能降低成本,甚至会出现偷工减料。也许有人提出,可以加强监管力度,但是住房是难以监管的商品,政府不可能规定采用什么标准的门窗、瓷砖,也不可能规定小区里种什么样的树。因此,政府对住房质量的监管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
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限价政策不可能针对所有的新建住房。那么确定购买对象就成为一个难题。按照媒体披露的情况,某些地方政府限价房购买对象的原则有三个:一是限定购房者经济水平;二是本市户口;三是首次购房。这样的原则是否公平呢?
首先来看限定购房者的经济水平,这个标准如何划分呢?在建设部酝酿的住房保证体系中,廉租房是面向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者,限价房面向谁呢?如果是面向中低收入者,那与经济适用房有何不同呢?而且从有些城市准备推出地块的价格水平来看,限价房的价格应该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部分限价房的价格甚至会达到8000元/平方米,能买得起的人肯定是属于高收入者。另外,就算把收入水平限定为中低收入者,从经济适用房的实施效果来看,也未必能够到位。当我们看到回龙观、天通苑(论坛像册 户型样板间)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里停放的高档轿车,没有人会相信住在那里的是中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房号的价值已经被炒到十几万元,也不再是一个新闻。然而,我们也许没有意识到,有幸住在这些小区里(或者通过倒卖房号获利)的少数人,已经间接地接受了其他多数人的补贴。
其次,以本市户口作为划分标准更加不具备合理性。户籍政策本身就是一个缺乏公平的政策,是一项应当逐渐淡化的政策,以户口来作为限价房的购买标准,严重违背了我们社会进步的方向。
第三,以第一次购买住房作为划分标准。这个标准太过笼统,范围过大。已经享受过公房分配的人群算不算是第一次购房?如果算的话,恐怕大部分有本市户口的购房人群都符合这个标准。
可能制造“寻租”机会?对住房价格实行限制,属于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这就为政府设定了新的权力,也为某些官员创造了“寻租”的机会。寻租可能出现在两个环节,一个是土地挂牌和监管落实的过程,开发商是不是按照预先限定的房价和建造标准来落实,需要政府的监管。而监管的力度必然是由部分官员来掌握。另一个是分配的环节,因为限价房低于市场价格,能够买到限价房就意味着获得了额外的利益。限价房政策在这两个环节为某些官员带来了新的权力,也创造了新的寻租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