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2日专电(记者王艳明)随着城市养犬的增多,作为一方净土的校园也受到了“犬患”干扰。为了规范校园养犬行为,甘肃西北师范大学日前出台了《西北师范大学校园犬只饲养管理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校园犬只饲养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学生养犬和带犬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原则上不提倡居住在校园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养犬,已经养犬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必须到学校保卫处进行犬只登记,并定期报告犬只防疫情况。
为了规范教职工及其家属养犬,西北师范大学对校园内遛犬的时间和区域也进行了规定,要求教职工及其家属养犬,严禁进入校园的教学和学生生活区,只能在职工及其家属住宅区范围内,遛犬时间在晚9时至次日早晨7时。
西北师范大学宣传部部长丁虎生说,西北师范大学出台管理办法,主要是因为校园过去曾经“犬患”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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