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同标准
(2006-11-03 02:24:49)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肖姗)记者昨天从玄武区民政局获悉,从10月1日起,该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从180元调至280元,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同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0元,意味着原先收入水平在540元—840元之间、处于低保边缘的三口之家也能成为保障对象。玄武区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提高标准后,该区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会有所增加,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摸底测算增加人数,具体数据本月底前将会出来。届时,该区农村低保对象将和城市低保对象享受相同的低保待遇。除此之外,该区原来110名农村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已经由180元调至280元。据悉,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调至280元,目前玄武区共有2400多户城市低保家庭。
(编辑 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