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期开禁电动自行车
市府管理意见获省府批准,交警提醒市民慎重购买电动自行车
风波
去年
6月初,《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通过,规定电动自行车经交管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行驶。 要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由地级以上市报省政府批准。
6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明确表示:广州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
7月27日,市民邓先生因骑无牌电动自行车被罚100元而状告交警。海珠区交警委托代理人承认认定有误,并当庭道歉。交警方称,虽然缺乏明文法律依据,但符合立法精神。
今年
1月18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电动自行车主应随身携带行驶证,否则会被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6月5日、9日、12日,广州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意见后上报省政府。
本报讯广州确定近期将禁电动自行车。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部门获悉,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近期即将正式出台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在广州,电动自行车将在近期迎来大限。
眼下禁摩在即,广州又将明令禁电动自行车,不少市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完善城市交通系统,让市民出行更方便快捷。
随着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是去是留的权限下放到了地方政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6月5日到12日,广州市公安局连续召开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各方人士对电动自行车的去留展开讨论,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也为此开展了专项民意调查工作。广州市政府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正式报省政府批准。
记者昨日获悉,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在广州,历时数年之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争,至此将画上句号。
广州市对于禁电动自行车一事一直十分坚决。近日,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在市政府召开的禁摩专题办公会上曾斩钉截铁地表示,“广州市铁定要禁电动自行车”。
另据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如今“禁令”将下,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市政府相关规定出台后,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慎重。
声音
市民最盼完善公交系统
据记者了解,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的几个月来,尽管禁电动自行车的呼声不断,但广州政府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街面上也经常可见电动自行车。
市民建议改为限时限路段
听到即将禁行的消息,车主老王并不感到惊讶,“一早就预计到的啦,只是时间先后的问题”。他表示,不管车主们是否愿意,这都是必须接受的结果,早些明确也好早些应对。在昨日的采访中,老王的说法,也为不少电动自行车主所认同。
不少市民对此也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少了电动自行车的穿插,路面交通状况会更加有序;也有人认为,禁摩又禁“电”,广州的汽车会增多,这样会使原本已经很拥堵的交通更加恶化。大部分市民从自身出行的考虑出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恰当应对禁摩禁电后的交通问题,尽快完善城市公交系统,使市民出行更方便快捷,更加经济实惠。
受访车主中,有部分人坚持认为,电动自行车不应当禁。一名肉菜市场的档主告诉记者,“禁摩禁电”不管是对于出行还是送货来说都极不方便。与该档主持相同看法的,还有一些企业基层干部职工、宾馆酒店服务人员、个体工商业者、邮递员、送报员、采购员、推销员和送水送气工等,特别是值夜班的员工。
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可以像以前对摩托车那样,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行措施,实行“限时段限路段”乃至“限车型”行驶,而不是“一棒子打死”。
商家洪老板:这是富人政策
据广州市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摸查报告显示,全市电动自行车最为密集的是天河区和白云区。仅天河就有40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每年卖出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万辆,全部由广州市民购买并在市区使用。
对于“禁令”,天河区一家电动自行车行的主管人士洪先生表示不理解,他表示,作为商家他们是持反对态度的,决定没有真正反映中下层市民的意愿,是一项“富人政策”,因为电动车非常适合中下层市民出行,如果禁止电动车,现在公交系统也不完善,将严重妨碍市民出行。
采写:本报记者 陈捷生 实习生 陈飞 通讯员 交宣
图:
这样悠闲的呵欠,以后不可能在电动自行车上打了。 本报记者 严明 实习生 王子荣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