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考高中可加分
控制在10分之内,农村“纯女户”女孩享同等照顾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陈枫 实习生林晖 通讯员刘占锋)广东农村独生子女,或“纯女户”的女孩,报考高中可享受10分之内的加分照顾!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获悉,近两年我省经过综合整治,逐步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并力争在2010年达到正常水平。
据去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7,比2000年下降10.6,降幅明显。其中,西翼下降20,降幅最大。数据表明,2004年以来我省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目前全省已全面实行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已有12个地级市、96个县(市、区)实行了“节育奖”,推出了各种优惠措施。农村女孩户等计划生育家庭及其成员,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升学等方面可得到全方位照顾。
省委、省政府最近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对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县(市、区)所办高中阶段学校时,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负责制订,加分照顾录取的幅度原则上控制在原中考总分的10分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