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1月1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巩固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切实把治超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明确治超的认定标准,严格实施卸载,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任何地区或部门不得放宽认定标准,也不得只收赔(补)偿费不卸载。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车辆一律按认定标准卸载,对不卸载的车辆要实行重罚。
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治超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和通报治超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治超工作的开展。并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本地区、本单位治超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形成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的良性运作机制。
同时,还要加强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运煤车辆超限的治理和打击假轴车辆和假军车的专项治理工作,保障正常治超秩序。
作者:赵勇军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