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
C.K.斯科特—蒙克利夫的伟大贡献之一,就是他把普罗斯特的著作《追忆逝水年华》翻译成了英文。
构成“伟大”的元素很多:更多胜利,更多杆位,单赛季高胜率,更多最快圈数,以及在上述种种之外,更多的冠军头衔——这是最硬的条件。 如果光看数字,7个冠军在手的天才车手舒马赫俨然是史上最强车手了。
但是在舒马赫的历史上,有三个臭名昭著的事件。
1994年,他依靠把达蒙·希尔撞出赛道而赢得了第一个世界冠军头衔,而且竟然荒谬地没有因此受到处罚。1997年,他故伎重施,这次的受害者是雅克·维伦纽夫。但这次舒马赫没那么走运了,他被取消了成绩。这个赛季的一次排位赛中,他把自己的车停在赛道上,目的就是为了阻止阿隆索以最快圈数获得杆位。
有人认为上述种种只是一个冠军不得不具备的战略素质,另一些人则说是对胜利的渴望让他的光辉形象不那么纯洁无瑕,更有很多人说他们情愿选择吉姆·克拉克、阿里顿·塞纳或者胡安·曼努埃尔·方吉奥作为最优秀的车手,因为这些车手都没有像舒马赫一样的不良记录。那么,这些人的选择是正确的吗?道德的评判是否真的应该成为判断一个运动员职业生涯的标准之一?或者一个运动员的成就应该被独立地看待,而不应该和生命的其他层面相提并论?
让我们再把话题回到普罗斯特。你是否能仅仅因为普罗斯特赞助了一个男妓妓院而否认他的作品的伟大性?很多人的回答是否定的,当然我也说是否定的。艺术作品就是艺术作品,而和艺术家的生活方式没有关系。对一方面的喜好不应该成为判断另一方面好坏的依据。
普罗斯特是个吸毒的瘾君子,也是野心勃勃地社交狂人,他通宵创作然后整个白天都呼呼大睡,和住在一个房子里的母亲也要利用书信交流,几乎是个百分之百的同性恋,而他一辈子的恋人就是他的司机。上述种种普罗斯特的奇异行径当然都很有趣,但我们对他著作的喜爱却并不代表我们同样喜欢他的生活方式。而男妓院的存在也并不影响我们被他的创作深深打动。
但是很多人却认为,如果没有他的那些成就,舒马赫的生活将会一钱不值。好吧,我认为运动员也是艺术家的一种,当他退役后,他留下的也是一连串的成绩,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一切。那么什么才是舒马赫的一切呢?是7个冠军奖杯,还是其他什么狗屁事情呢?抑或是他的整个体育生涯?
再让我们看看迈克·泰森。是否除了是重量级拳史上最伟大和最凶猛的冠军外,他一无是处?还是说他咬对手耳朵、强奸、入狱都应该加进对他的运动生涯的评价。我想也许几乎没人能单纯地把泰森当成一个拳击手那么简单。
另外一个例子是纳夫拉蒂诺娃,她是女子网球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之一,无论是身体条件还是意志力,她都改变我们对女人参与体育的看法。她曾经是(现在仍是)一个坦坦荡荡的女同性恋。我已经听过很多人说性取向让她的成就大打折扣,另一些人则觉得这反而让她的公众形象高大起来。当然,大多数的人还是同意应该把两者分开看。
体育和艺术都是迷人和励志的产物,一个艺术家和一个运动员的工作都是创造、构建、打破、感动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灵魂……但是运动员却不能把他们的成就和他本人的其他方面截然分开,我们总不能把一个运动员最伟大的成就挂在墙上,在博物馆里品味,在泡澡时阅读吧?你总不能说:本·约翰逊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能让我们屏住呼吸的运动员吧。虽然,他确实能让我们屏住呼吸,但他一生的事业远比在韩国的那个下午创造9.79秒这段时间更漫长。
一个运动员没有办法把自己藏在一系列的奖牌后面,他会留下故事、留下传说。一个运动员毕生的事业并不是可以数得过来的,而是需要深刻思考的。每个运动员都必然要因他的生活方式而被判断,并因此受到热爱或者被唾弃。迈克尔·舒马赫一生的事业也是一个故事,是一个充满天赋和极端利己主义的传奇。
所有的伟大都是有瑕疵的,而越伟大的人瑕疵就会比别人的更惹眼。
《泰晤士报》F1撰稿人西蒙·巴恩斯 编译:贺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