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北京某著名民营企业经理边女士近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其丈夫该公司董事长吴先生离婚。边女士不仅要求丈夫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还请求法院对其家庭拥有的47套房产、47辆轿车以及双方共同成立的9家公司进行财产分割。 记者昨天(11月2日)获悉,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是以其中46套房产和46辆汽车可能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为由,决定对上述房产和车辆暂不进行分割。
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万
边女士起诉说,她和丈夫吴先生经人介绍成为经营中的合作伙伴,并于1992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因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但是双方所共同经营的企业却发展迅速,很快成为北京著名的民营企业,并给家庭带来了丰厚的收入。1997年下半年起,其丈夫吴先生便经常以公司事务繁忙为由晚回家或者不回家,随后两人开始分居。经其了解,丈夫吴先生与公司一女同事从关系暧昧发展成同居关系,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边女士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以丈夫吴先生为过错方为由,要求丈夫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对其家庭拥有的47套房产、47辆汽车以及其家庭所有的9家公司进行财产分割。
吴先生认为自身行为不存在过错
被告吴先生在案件审理中认为,他为维系和边女士的夫妻关系付出了大量心血,即便是2001年边女士离家出走,他也没有提出离婚,而且在妻子患病期间还精心照顾。现妻子起诉离婚他表示同意,但是其称,边女士所诉的47套(辆)房产和汽车除去边女士所住的房子和使用的轿车,其余均为公司的财产,在本案中不能分割。吴先生说他与女同事关系正常,对离婚不存在过错,所以不同意赔偿边女士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决定暂不进行财产分割
法院查明,涉诉的47套房产中,以边女士为产权人的一套,购买价为370万元,吴先生为权属人的17套,吴先生为购买人但是还没有领到产权证的29套。47辆轿车中,边女士为车主的9辆,包括一辆购买价为83万元的沃尔沃。行驶证上登记为吴老板的有37辆,包括两辆奔驰、两辆保时捷、一辆奥迪。
最终法院以边女士称其丈夫有外遇证据不充分,驳回了其索赔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并以涉诉46套(辆)房产和轿车可能涉及其他人利益为由,决定暂不进行财产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