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是我市今后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发展基调,是当前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
一、坚持把服务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主动研究、及时排除和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协同共进。要把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商业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直接服务发展的举措及成效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努力探索能够有效解决科学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把社会和谐、百姓富裕作为服务发展的不懈追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促进经济发展与民主法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和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及执法的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公的问题;健全完善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社会安定的保障机制和惩处机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上发挥重要作用。让百姓富裕幸福,是我们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最好体现和最终目的。要把促进和保障百姓富裕幸福作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的着力点,服务好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壮大企业规模,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利税贡献,提高百姓收入,为实现不含水份、百姓普遍得实惠的全面小康各项指标任务提供保证。
三、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发展的核心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开展工作的重点,通过促进发展实现群众利益,通过化解矛盾满足群众诉求,旗帜鲜明地维护群众利益和改革开放成果。当前,特别要针对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开展执法监察;采取扎实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体系。要紧扣发展总体目标,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多想围绕发展的招、多干服务发展的活、多做促进发展的事,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为促进科学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四、坚持把惩治腐败作为服务发展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主动介入案件多发、易发领域,坚决查办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案件,着力查办严重影响改革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必须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要坚决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让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又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勇于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支持和鼓励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改革实践,为改革创新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坚持把工作创新作为服务发展的有效手段。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必须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这是创新的基础和方向。在抓创新的思路上,要善于挖掘、运用自身潜力和优势,力争每年抓出1—2项有创造性、影响力的工作,真正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抓创新的方式上,既要善于总结提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如党务公开、廉政文化建设等项特色工作;更要注重抓好落实,抓好落实、体现实效就是最好的创新,当前尤其要在各项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做到教育引导在先,思想防范在先,真正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和不必腐败的运行机制,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