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昨日出台新规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今后,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昨日,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出台最新规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
新规强调,2006年,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将在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建立。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定征地(占地)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以及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意见。
今后,我省将积极推行国土资源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结果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依法及时提供查询服务。2006年年底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及测绘审批登记信息要全部对外公布;2007年年底前,各类法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条件、期限及办理结果,要上网公布,面向社会提供便利查询。
新规还说,全省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报立法项目、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