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1月3日电记者肖遥报道:今后,受案量不再是吉林省法院系统评估审判工作的一项指标。结案均衡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衡量审判工作程序公正的指标,将与上诉率、申诉率、民事案件调解率等评价审判工作实体公正的指标一起,组成该省各级法院新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
新的评估体系共有29项评价指标,其中包括上诉率、二审被改判发回率、再审被改判发回率、申诉率等11项基础指标和立案变更率、再审率、结案率等18项分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