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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资料照片)
台“高检署”发言人张文政公布侦查结果。
施明德再次号召倒扁。
本报讯攸关陈水扁下台与否的“国务机要费”弊案,台北“地检署”昨日侦结,结果大出一般人预料之外。根据陈瑞仁检察官的调查,陈水扁与吴淑珍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总共假借“国务机要费”核销机会,从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连续诈取新台币1480万余元。
台“总统府”方面与“行政院”昨日中午种种迹象显示,他们已感觉检方山雨欲来之势:吕秀莲中午取消行程,从澎湖赶回;台“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中午时分也不寻常地主动召开记者会,透露“国务机要费”中使用“发票核销”的六大“外交专案”;而更诡谲的是,台“行政院”各部会首长紧张地用电话互探究竟,政坛出奇地“官心惶惶”。由于股市在下午1时30分收盘,一般认为这是检方选择在下午3时才召开记者会说明起诉案的主要原因。
“倒扁总部”的魏千峰昨日中午表示说,会给民进党一段时间回应,“倒扁总部”呼吁陈水扁自己宣布下台,对于吴淑珍等人遭到起诉感到安慰。
由于陈水扁之前曾承诺如有犯罪、贪污就会下台,如今,台“高检署”认定吴淑珍是陈水扁贪污的“共同正犯”,昨日下午起诉书一经公告,势将冲击台湾政坛,也直接影响台北高雄两市市长的选情。
被起诉的被告中,由于马永成之前被“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约谈到案时,就是以被告的身份应讯,由于被告有说谎的权利,马永成“因祸得福”,不涉伪证罪。
检方指出,遭起诉的林德训及陈镇慧两人,后因充分配合办案,检方在侦结时,一并请求法院给林、陈2人缓刑的机会。
至于帮吴淑珍搜集发票的“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杏林新生制药公司董事长李碧君,则因配合检方办案,获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时间为2年。
台“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台北“地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昨日上午联袂在“高检署”秘密进行书类审核,双方决定下午3时向“司法院”商借3楼大礼堂,由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亲自出席“国务机要费”案侦结的记者会。(人民)
豁免释疑
据悉,由于陈水扁依台湾“宪法”规定具有“刑事豁免权”,检方先将吴淑珍等4人提起公诉,至于陈水扁将于卸任后,由检方追诉。
依台湾“宪法”规定陈水扁具有“刑事豁免权”,检方将暂时把陈水扁涉及刑事犯罪的卷证,以“暂留”的方式,交由“高检署”保管,待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任期届满后,将卷证起出追诉陈水扁所涉的贪污行为。
倒扁群众细雨中开香槟放鞭炮
本报讯吴淑珍遭起诉,倒扁群众又涌回台北车站“倒扁总部”,有人高兴地和周遭伙伴拥抱,有人买香槟开瓶庆祝,有人高放鞭炮,有人双手高举、嘴里跟着哼唱现场播放的倒扁歌,只要一有人喊“阿扁”,其余的人就跟着喊“下台”,现场气氛越晚越热闹(见上图)。
昨日台北的天气不太好,空中飘着毛毛细雨,但是乐翻的倒扁群众不撑伞,彼此相互握手、加油打气,女声乐家吕莉莉昨日下午也到场和民众一一拥抱,分享此刻的喜悦,对倒扁群众来说,这是他们初步的胜利。
而昨日下午5时下班之后,台北车站“倒扁总部”人越来越多,即便下着毛毛细雨,还是浇不熄他们的热情,一位钟小姐兴奋地表示,“我们每天下班都到这边来,今天来到车站才知道吴淑珍遭到起诉”,喜悦之情全表露在脸上。
“倒扁总部”现场有人放鞭炮,有人开香槟,喇叭声、“阿扁下台”声更是不曾停过。在“倒扁总部”的号召和总指挥施明德的带领下,部分台湾民众重回陈水扁办公场所前的凯达格兰大道集会静坐,要求陈水扁立刻辞职下台,否则将持续静坐。(《厦门日报》供稿)
4人被起诉
陈水扁之妻吴淑珍,涉嫌伪造文书、贪污;
原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涉嫌伪造文书;
现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涉嫌伪证、伪造文书;
陈水扁办公室财务人员陈镇慧,涉嫌伪证。
2人被缓起诉
原陈水扁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天赐,涉嫌伪证;
商人李碧君,涉嫌伪证、违反“商会法”。
陈水扁家族丑闻
滥用特权
2001.5“军法局”为让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能考取军法预备军官,特于预官考试后、放榜前,突然行文要求将原定的两个名额再增加10个名额,以让排第6名的陈致中挤进军法预官窄门。
2005.5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赴美参加儿子陈致中的毕业典礼。但这趟“私人行程”的花费却由政府支付,6天至少花了台湾纳税人300万元新台币。
内线炒股
2004.3陈水扁曾宣示其家庭不再进出股市,但吴淑珍还是被发现与股市有染,媒体发现她时常利用子女账户,代为操盘买卖万通银等股票,曾于4个月内赚了130万元。
2006.5扁婿赵建铭去年六七月间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大量台开股票,依当时台开收盘价每股18.95元计算,不到一年即净赚三四亿元。
起诉书列举扁妻犯罪事实
本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对于吴淑珍涉案部分,起诉书也进行了描述。
起诉书中对于吴淑珍“犯罪事实”的描述:吴淑珍系陈水扁之夫人,明知“国务机要费”依规定及多年惯例,其“非机密费”部分请领时必须提交原始凭证(收据、统一发票或相关书证),亦即以请领者有实际支出为必要,“竟仍基于共同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利用陈水扁请领“国务机要费”之职务上之机会,由吴淑珍出面自2002年7月起陆续搜集扁家成员(含吴淑珍本人、长子陈致中、长女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平日消费所取得之发票,另向不知情之亲友及其他不明身份人士,索取他人消费付款之统一发票。
起诉书对此列举了一系列人物的名字,并称“至2006年3月间止,由吴淑珍依此方式诈领得之‘国务机要费’计新台币1480.8408万元,另有提供百货公司礼券发票1195.0044万元请领‘国务机要费’,该部分经查仅涉伪造文书罪嫌”。
起诉书指出,“被告吴淑珍系犯‘刑法’第216条、第210条、第214条之伪造文书罪嫌与‘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一项第二款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嫌”,被告吴淑珍“虽未具公务员身份,然其与具有公务员身份之人(指陈水扁)共同实施犯罪,依‘法’论以共犯”。(中新)
检方曾传唤李登辉作证人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检署”发言人张文政3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公布了“国务机要费”案的侦查结果,他表示,案件在侦查期间,侦讯疑犯和证人高达276人次,分别在8月7日和10月27日曾经讯问扁两次,8月20日讯问吴淑珍一次。
据报道,6月29日台“高检署查黑中心”分案调查,由经验丰富的“重量级”检察官陈瑞仁接手,光是证人就传唤了将近200人。
据悉,传唤人士包括杏林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因涉嫌作伪证等被缓起诉)、远从澳大利亚回台接受侦讯的“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熟悉“国务机要费”运作的李登辉,还有圆山饭店董事长宗才怡、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
至于报销的项目琳琅满目,有扁家庭买的名表,扁孙用的美语教材,甚至连女性内衣都有。“国库”变成百货公司,陈水扁家庭诚信备受质疑。(中新)
台主要政党要求扁立即下台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斌华、李凯、茆雷磊)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在获悉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其妻吴淑珍被台湾检方依照伪造文书、贪污罪嫌提出起诉后,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台湾团结联盟”方面,以及民进党内年轻一代党员纷纷要求陈水扁立即辞职下台。
国民党3日晚举行临时中常会,决定于11月5日下午在台北举行“终结贪腐 人民做主大游行”,号召民众积极参与游行,一起到陈水扁办公场所前要求陈水扁辞职下台。会议还决定,如果陈水扁不在48小时内下台,将于下周在“立法院”第三次提出罢免陈水扁的提案。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3日晚间与马英九会面。宋楚瑜在会面结束后表示,国亲两党共同主张陈水扁立即无条件下台,静候司法公正调查;并呼吁民进党应该回应广大民意,和在野党一起要求陈水扁下台。他说,两党“立法院”党团已经开始联署弹劾与罢免陈水扁案。
与民进党同属于泛绿阵营的台联党主席苏进强表示,现在检方已认定陈水扁和吴淑珍有不法行为,如果泛蓝阵营第三次提出罢免陈水扁,台联党将予以支持。
民进党内的青年团体“绿六组”、“世代论坛”表示,对陈水扁涉嫌贪腐“感到无比的悲痛与愤怒”。陈水扁应立即负起政治责任,辞去台湾地区领导人职务并静候司法审判。民进党应开除陈水扁、吴淑珍和所有涉案党员的党籍,如陈水扁不愿辞职,民进党应立即启动弹劾及罢免程序。
新闻背景
“国务机要费”案大事记
11月3日 台北“地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案,吴淑珍、马永成、陈镇慧、林德训以贪污治罪条例被起诉。
10月12日 “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在“立法院”“总统罢免案”审查会作证。
9月21日 约谈“总统”随扈与吴淑珍亲友、同学等20人,追查案情。
9月中旬 约谈李登辉查证“国务机要费”用途。
9月7日 “总统府”及“高检署”证实,检察官陈瑞仁于8月7日及20日分别讯问陈水扁和吴淑珍。
8月24日“查黑中心”传唤12名有消费发票进入“总统府”“国务机要费”账册的证人,追查为何发票会流入“总统府”。部分证人称,不知道自己消费的发票被“总统府”拿去使用,怀疑由商店直接提供给“总统府”。
8月16日 李碧君与李慧芬对质,否认曾亲手将发票交给吴淑珍。
8月14日 李慧芬自澳大利亚返台至“查黑中心”作证,并证称李碧君向她要发票,都是要交给吴淑珍的。
8月9日“查黑中心”约谈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讨君悦饭店发票,但不知为何流入“总统府”。李碧君讯后遭检调限制出境,并列为被告。
7月31日 “查黑中心”查扣近6年“国务机要费”单据。
7月10日 检调约谈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就“国务机要费”案作说明。
6月29日 “高检署黑金中心”根据先前接获的检举内容分案完成,由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国务机要费”流向。
6月28日 “审计部”派员赴 “总统府”查账,事后将疑涉不法相关资料函送“高检署黑金中心”调查。
6月12日“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向国民党“立委”邱毅爆料,她的300万新台币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吴淑珍核销“国务机要费”。(中新)
台“总统府”与陈水扁
对机要费案说明一览表
7月19日“总统府”说明:“总统”因岛内外公共联系及民间“外交”工作需要,交由“总统府”机要室委托专人进行必要之工作,其所需之相关费用皆依据规定据领结报,无所谓贪渎不法情事。
7月28日“总统府”说明:对于外界质疑的发票问题,希望民众了解并尊重“元首”推动“国务机要”工作的必要性及复杂性。
7月31日“总统府”说明:陈水扁相关报支皆依程序办理,绝无徇私、中饱私囊情事。
8月7日 陈水扁在“总统府”接受陈瑞仁密讯。
8月12日陈水扁称“国务机要费”使用,是转型期后遗症,在改革过程中,不能说过去不可以、过去不对的,就可以原谅,而现在的不可以,就说成是特权、是贪渎,不能有双重标准。
8月20日 吴淑珍在玉山“官邸”接受陈瑞仁密讯。
9月5日陈水扁称:“国安”密账、“总统”的私房钱全部缴库后,“机密费”不够,必须要动其他的“国务机要费”,所以有很多我们不得已的便宜措施。这一部分我们用其他的单据、发票把它领出来,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绝对没有纳入到私人的口袋。
10月2日“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表示:“国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中,确实有购买童书及男表发票,但没有李慧芬对外所称购买女性内衣的发票。“发票”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在于钱的流向绝未中饱私囊。“总统府”自今年9月起取消以往用领据支领“国务机要费”半数的做法。
10月5日“总统府”说明:“总统”只提供了单据,并未提出所谓“工作人员”名单给检调单位。 (中 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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