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3日讯(记者李灏)屯昌工商局枫木镇工商所向个体工商户发放12315告示牌时每块牌收费40元,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省工商局的高度重视。今天上午,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打电话到屯昌工商局,责令该局枫木镇工商所在中午12点以前,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50户个体工商户,但告示牌还要留给个体工商户们。
同时,省工商局市场处蔡处长针就此事,向记者作了进一步说明。
蔡处长说,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为更好、更方便快捷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五进”,即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进农村的要求,省工商局统一设计并制作了12315告示牌。为此,省工商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下属各直属局购买,并明确规定,购买12315告示牌列入各直属局的经费预算中。
蔡处长说,按照该文件精神,各工商所向工商户发放12315告示牌时,不准收费。但实际上,个别直属分局经费非常紧张,无力承担这项费用,就在征得工商户同意的情况下,依据自愿原则,让工商户掏钱购买。但工商所收钱后,随后就转给了生产告示牌的厂家,并没有从中牟利。而屯昌工商局枫木镇工商所要求个体工商户掏钱购买告示牌的做法,违背省局规定,且没有依据自愿原则,其行为是错误的。为此,黄成模局长已责令屯昌枫木镇工商所在中午12点以前,务必将多收的费用退给工商户们,同时要求全省工商系统,以此为戒,严禁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蔡处长最后表示,目前,省工商局正对屯昌枫木镇工商所发牌收费一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