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亩小麦绝收!一番究查,原来是大量假劣农药流入市场,某执法监察大队长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晨报“反渎职侵权系列报道”今天讲述一个坑农害农类典型个案,热线84701110继续开通。
包某是一名不法商贩,手里玩出了“李逵”变“李鬼”的把戏。 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间,他冒用西安某农化有限公司“除无影”农药的“三证”号,委托宜兴一家农化厂,加工生产出1000多箱名为“虫病无影”的杀虫剂。随后,包某把这1000多箱农药卖给了淮安经销商王某。
2005年3月28日上午,淮安市某区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林某带队检查,在一家农药种子门市部发现了“虫病无影”农药,随机抽样2瓶。经与《农药管理信息汇编》核对,发现“虫病无影”农药与已在汇编中登记的“除无影”农药的“三证”号相同,但防治范围扩大了。按照执法程序,林某本应调查取证后,再作结论。可这位大队长竟当即拍板,将“虫病无影”农药定性为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超范围经营,尔后,又擅自以农药标签不规范的名义对王某罚款1000元。
罚款之后,林某仍没有采取任何监管措施,假劣农药流入了市场,致使淮安市淮阴区、清浦区、楚州区、涟水县、洪泽县,盐城市阜宁县等地4000亩小麦遭受药害绝收,农民当年经济损失达140余万元。
点评下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吴军:林某在没有调查取证的情况下,草率执法,盲目罚款,放任假劣农药流入市场,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另查,林某在职期间还收受贿赂11300元。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