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烟台市活动现场了解到,今年烟台市卫生防疫站共检测水源水31份,合格28份,合格率90.3%;桶装饮用水40份,合格31份,合格率77.5%。
据了解,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政治活动,对桶装饮用水进行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市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管的42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中推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对A级单位进行全面复审工作,对D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督促B、C级单位完善卫生管理及卫生条件、设施,使生产企业树立积极争创A级单位的意识。目前,市区共有饮用水A级生产企业4家,B级生产企业28家,C级生产企业2家,D级企业8家。
同时,严格了饮用水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程序,今年共有34家饮用水生产企业新发或审核了卫生许可证,其中新发证企业2家,通过审证企业32家。有8家桶装水生产企业由于达不到最低卫生标准,被勒令或自动停业。
据介绍,现有的34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中,达到B级以上的企业为32家;所有企业都具备空气消毒设施、臭氧消毒设施、全自动灌装设备;并具有独立的水处理间、灌装车间、空桶洗消间、原辅料仓库、成品水仓库;生产车间防护设施完善。
抽检显示,今年饮用水生产企业的水源水合格率为90.3%,饮用水合格率77.5%。监督人员介绍,B级以上的企业生产的桶装水,其合格率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市民在选择桶装水时,应选择分级较高、管理规范的企业生产的桶装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