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3日专电(记者杨一苗耿学鹏) 陕西省将对所有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不得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避免出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举报投诉高峰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陕西省将对所有建筑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以及在国家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登记注册,但生产施工地在陕西的建筑施工企业。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发布了《关于建筑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告知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支付工资。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和相应资质的组织和个人,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告知令同时要求,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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