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暨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贵阳市人民法院开展争创“六型”法院活动收到的明显成果。 今年7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举全院之力,创建“服务型、规范型、学习型、清廉型、和谐型、发展型”六型法院的构想。要求全市法院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勇于领先志气,为构建平安贵阳、和谐贵阳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
辩法析理化解矛盾
法院的司法工作不是简单审理案件,而是要以审理个案的形式辩法析理,宣传法律,化解矛盾,收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调解是结案事了的最好形式。树立人本理念,建“和谐型法院”,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六型”法院的一个重要内容。全市法院在审判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诉讼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方法,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将调解结案作为审结民事案件的第一选项。为加大民事案件调解率,贵阳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调解办案标兵排行制度”,对调解办案标兵排行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由中院组织考核、评比和奖励,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民事审判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阳县法院提出本着“能调则调、该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运用有的放矢、主动引导两项策略,利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时机,改进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小河区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高达65%以上。近日,贵阳中院还推出向当事人分发《法官进言》新举措,从受案开始就送上一份《法官进言》,通过介绍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和诸多裨益,以理性的分析和诚挚的劝导来建议进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选择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使当事人从内心认同调解、乐于调解并得益于调解。贵阳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为当事人辨理析法、晓以事理、动以情理,通过调解方式使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维护了民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
法院的首要职能就是审判,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让法院的服务功能在审判职能中得到充分发挥。他们一方面充分发挥好打击、调节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化解民事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院还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措施。他们坚持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来判断社会效果,尤其不能一判了之,案结事不了,将矛盾推向社会。针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理解以致不断上访、申诉和缠访的情况,贵阳中院制定了《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实施细则》,从8个方面共31条对判后答疑的范围、答疑的形式、内容及操作程序、判后答疑的奖惩考核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要求对当事人在宣判时或判决后提出的异议和疑问,由原承办法官或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延伸司法服务,贴合群众需求。
为司法公正提供保障
贵阳中院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违法审判追究机制、岗位目标考核机制等一系列内控机制。如对于长期存在的法院文书质量不高问题,下决心重拳治理法律文书差、错、漏现象,提出“决不让有差、错、漏的法律文书带出法院”。他们推出对法律文书出现差错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制度,推行仅一个月,法律文书差错率就下降了9.86个百分点。为确保司法公正和审判水平,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贵阳中院大力推进争做知识型法官,建“学习型法院”工作。全市法院积极鼓励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改善法官知识结构。他们邀请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作专题讲座,就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讨,努力提高法官正确裁判案件的能力。还与贵州省青年法学会联合召开研讨会,为明年6月1日实施《企业破产法》做好理论和实践准备。目前,全市法院有大学学历564人,占总数的59%,硕士以上学位21人,占总数的2.2%。 作者:刘妍罗华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