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宁)11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职教中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将得到由省市财政安排的资助。
职教中心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