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时间明年将根据天气灵活变动
分户计量今年将在一些小区进行试点
报停收费明年将有标准
室内温度低于16℃可退款
齐鲁晚报济南11月3日讯 省城酝酿对集中供热进行变革。 3日,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了市民非常关心的供暖时间、分户计量、用户报停、室温不高等四大热点问题,并表示明年省城的集中供暖将有“新动作”。
据了解,省城集中供暖为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25日,不少市民对此有不同意见。目前,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已向立法部门提出修订立项,明年将对集中供暖时间进行调整。修改后,供热企业将根据天气情况,灵活掌握;调整之后有关供暖的收费问题,也正在论证之中。
省城将逐步实现由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的方式,对具备分户控制并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用户,由供热单位收费人员直接到最终用户收费,或由用热户直接到供热单位指定银行、大厅交费。
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还表示,省城新建的小区,供暖必须要分户控制,否则将不予集中供暖。同时,分户计量的供暖方式已提上日程,今年将在一些小区进行试点。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省城35%的用户将实现分户计量。
济南市供热办有关人士表示,省城原则上不允许集中供热居民报停,需要报停的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但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角度考虑,应该鼓励用户报停。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以及供热企业正在调研,准备制定报停条件和收费标准,该标准有望明年出台并开始实施。
济南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说,室内不热一般有三种原因:供热单位供热质量问题;自管换热站问题;用热户用热设施设计不合理或使用不当。凡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供热单位负责解决,如果室温确实达不到16℃,供热企业将予以退费。凡属自管站问题由自管站负责,供热单位将加强对自管站的监督管理,用户应签订供热合同,确定双方的利益关系,用法律方式制约双方行为。
据了解,省城现有供热企业22家,截至去年底,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