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经历1年零7个月的羁押、侦查与审查起诉后,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2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公开审理后,本案持续审理两天。
张海涉嫌挪用侵占健力宝资金最初为7亿元,现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1.2亿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9400余万元。
开庭审理首日,出场时保持微笑的张海,在公诉人应要求出示一份对洗清被告非法侵占罪极为有利的证据时,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张海对检察机关提出公诉表示异议,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并表示自己可以当替死鬼,但不愿当替罪羊。
“如果两项罪名(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同时成立,两罪并罚,职务侵占罪最多判15年,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10年,两者受罪的年数可相加,两项罪名相加一般不超过20年。”广州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戴辉勇说。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