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哈市总工会、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启动了“农民工劳动模范”评选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百名农民工劳动模范。
此次评选的申报推荐时间为6日到10日,审定时间为30日前,表彰活动在12月1日到12月20日之间进行。
此次共评选全市100名农民工劳动模范,从事加工制造、餐饮、商贸等行业的农民工都可以参加评选。
推荐方式是以农民工所在企业(单位)、社区为基础推荐。评选条件是在哈市城镇务工3年以上,并连续办理《哈尔滨市暂住证》,在哈市有稳定职业(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有固定住所,2005年年底前户籍在农村,且在城市建设和社会服务一线岗位的生产骨干。(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