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海南屯昌县二十八岁男青年李基益因偷窃琼中县县城派出所民警的摩托车被抓获,次日凌晨在县城派出所死亡;此案在海南琼中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侦查下真相大白,证实李基益死前遭办案人员拳打脚踢,头部更遭到钝器致命击打。
据香港《大公报》援引《海南特区报》报道,该案发生于2002年12月13日,李基益盗走民警文福的摩托车后,被文福发现并与其它民警分头追赶,最后在一死胡同处将他抓住。李基益随后被押到县城派出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仁育、县城派出所副所长王南雄及文福见李基益不肯说实话,便对他进行殴打逼供,李基益被殴打后交代了犯罪事实,但在作笔录时昏迷,其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延至次日死亡。
死者父亲李宏强为了替儿子讨个公道,向琼中县检察院提出控告,检察院一直在对此案进行调查,但因证据不足等原因不能结案,至2004年5月19日,琼中县检察院向琼中县公安局发出了“开棺验尸建议书”,并于2004年6月23日在李基益家人的同意和见证下开棺验尸,鉴定结论为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今年8月4日,郭仁育被琼中县检察院以涉嫌刑讯逼供罪进行刑事拘留。8月5日,文福、王南雄被刑拘。9月22日检察机关将时任营根镇营东居委会主任李武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李武于10月8日投案自首。
今年10月16日,琼中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此案移交该院公诉科,并向公诉科出具“起诉意见书”和“不起诉意见书”。在“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认定文福涉嫌刑讯逼供,及李武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证据,还有被抓的4个人供述材料等,应以刑讯逼供罪依法追究这两人的刑事责任。考虑到李武主动投案自首,文福坦白交代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郭仁育涉嫌玩忽职守罪,但坦白交代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然而,在“不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王南雄涉嫌玩忽职守罪,但他在审讯李基益过程处于协从地位,属从犯,在检察机关对其逮捕后,能够配合侦查,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
家属质疑谁是凶手
为了能为死去的儿子讨个公道,李宏强四处奔波了近4年,车费都已经达到了6000多元。他对传媒表示,首先要感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及省检察院对此案的督促,还得感谢琼中县检察院对此案的积极侦查。欣慰之余,他仍担心此案最终未必能得到公正处理。据李宏强的律师符光银表示,到底是谁给了李基益致命一击,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意见书”都没有表明出来。符光银还说,按《刑法》的相关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并且要从重处罚。按案情,此案应移交省检海南分院提起公诉,而不应由琼中检察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的发展已受到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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