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路以内除南部地区外,不再开发建设新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是记者从市发改委昨天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规划”中获悉的。
规划指出,本市将调整房地产开发布局,引导开发重点向通州、顺义、大兴等新城以及南城转移。 二环路以内不再新批成片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三环路以内从严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建设。
四环路以内除南部地区外,不再开发建设新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城八区禁止建设容积率小于0.5的低密度住宅。中关村高科技园区规划产业区与中央商务区不新增酒店、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商业设施、物流中心项目。
本市还将优化行政办公项目布局,旧城内不再安排大型行政办公设施;坚持不在中心城中心地区内新建非居住区配套的大型医疗卫生设施。
2010年完成南水北调北京配套工程建设,实现每年引汉江水10亿立方米到京。
到2010年,全市供热面积6.5亿平方米;建设太阳宫4座天然气热电厂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厂若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