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 榆树深挖信用社内“硕鼠” 秦化川 郭子峰 记者 志强/报道
本报讯2006年以来,榆树市公安局加大对金融部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仅查处信用社内职务犯罪就达28起,其中职务侵占案件5起,挪用资金案件23起,打处犯罪嫌疑人20余人,涉案总金额1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副主任夜盗35.5万
原榆树市太安信用社副主任刘英辉,于2003年1月28日晚以其任太安信用社副主任的特殊身份,借写年末安全保卫材料为借口,滞留在太安信用社营业室内,趁值班人员不在之机,打开自己办公桌抽屉取出其负责保管的库房和金柜的备用钥匙将库房打开,分两次在金柜内取出人民币35.5万元,先放在自己办公桌的大头柜中,后以上厕所为由,分两次将钱送到自家煤棚内一纸箱中,于当晚携带窃取的现金潜逃。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三年零九个月的调查走访,于2006年10月25日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兴隆镇将其抓获归案。审讯中,刘英辉交待,在携款潜逃三年多的时间里,他先后流窜山东、河北等地,挥霍赃款10余万元。
刚上任出纳员偷走16万
26岁的孙雪冰原是榆树市黑林镇信用社职工,2006年9月15日,在他出任出纳员不到两天的时候,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周围无人之际,进入金库,分别在单位出纳员尾箱内拿出现金人民币11万元和5万元,于单位下班后携款潜逃。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于9月28日在沈阳市一豪华洗浴场所内将其抓获归案。据孙雪冰交待,因妻子离他而去,单位领导和同事也对他不好,使其产生拿走信用社16万元现金,挥霍完便一死了之的想法。他在携款潜逃后,一路上穿着高档、住宿星级,尽情潇洒,十余日便挥霍赃款8万余元。
这两主任挪用800多万
何凤山,原榆树市黑林镇信用社主任,在2003年至2006年4月任黑林镇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其信用社信贷员倪永富、王中平等十人,采取冒名、假名贷款的手段,挪用黑林信用社资金260.7万元,全部款项被何凤山用于个人包修路等营利性活动。6月5日,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榆树市信用联社报案后,立即将何凤山刑事拘留,又历时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于8月22日将共同涉嫌挪用资金的倪永富等七人刑事拘留,现已将此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原榆树市青顶信用社主任田万清,先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借名等手段,与单位信贷员合谋,挪用信用社集体资金600余万元,其中2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其中445万借给他人开厂使用。2006年4月案发后,田万清负案潜逃。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贺小川带领侦察员通过缜密侦查,于2006年8月25日在长春市一出租房屋内将田万清抓捕归案。(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