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1月4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因自行采购药品、自行加价,六盘山镇中心医院院长、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被撤销院长职务;两院自行采购药品超过5%的加价利润共计3209.37元予以没收,上缴县财政,并进行处罚……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药招“三统一”以来,首个因违背这一新规则而受到解职处分的案例。 此举表明,宁夏为确保将虚高的药价降下来,出实招,动了真格!
今年以来,宁夏加大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医疗机构药品的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作为药招“三统一”的配套措施,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予以保证,在此基础上实行药品零利润销售,即所有中标药品均按加价5%的损耗率销售,以保证农民能用到便宜药、放心药。相继进行的自治区城市社区、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工作,总体保证了中标药品价格同比下降48.76%,让利群众3214万元,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加强对药招“三统一”工作的监督,今年9月下旬,宁夏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药招“三统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泾源县两乡镇卫生院从配送渠道以外采购中标药品,中标药品使用率低、药品加价率高等问题。其中,规模相对较大的六盘山镇中心卫生院,只有24种中标药品,占该院350种药品的7%。该院8月27日向药招“三统一”配送企业报送计划,第二天又向西安某医药公司报送采购计划,购进31种药品,总金额为8565.8元,零售价为11931元,加价率39%。另一所违规医院――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有75种中标药品,占该院350种药品的20%。该院9月20日购进20种药品,总金额为4495元,零售价为5584元,加价率24.2%,该院没有向配送企业报送计划,而是向毗邻省区某药业公司采购。10月28日,泾源县人民政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了对两家医院院长予以撤职的处理决定。同时受到责任追究的还有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其向自治区监察厅和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县卫生局局长马德才行政记过;县卫生局主管药招“三统一”工作的副局长被免除职务。
11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厅就上述情况向媒体做了通报。通报称:泾源两家卫生院存在的问题表明,“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对实行药品‘三统一’政策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实践中更多考虑的是小团体的利益。”通报同时强调: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药招“三统一”各项政策措施一定要落到实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折不扣执行药招“三统一”各项政策规定,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各级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监管,规范医院、医生的诊疗和用药行为,配送企业要保证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药需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药招“三统一”工作机制,绝不允许违背药招“三统一”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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