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新闻和民生新闻是近年来我国新闻传播界(尤其是电视界)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两个词语。不过,目前大家所谈的“公共新闻”实际上有两个“版本”,即
“美国版”和“中国版”。本篇重点探讨的是后者。
“中国版公共新闻”出笼的显著标志,是2004年10月由江苏广电总台主办、在南京召开的省级卫视新闻改革研讨会。 据称,该台的卫视新闻节目“1860新闻眼”做的就是公共新闻。嗣后,有关“中国版公共新闻”话题的更多篇什开始公开发表。迄今为止,据笔者目之所及,关于“中国版公共新闻”的文章已不下20篇。
在所有谈论“中国版公共新闻”的文章中,有3篇当最具代表性。它们分别是:(1)《“公共新闻”:中国社会新闻的第二次革命——江苏卫视“1860新闻眼”节目的新探索》。作者不详,最早见于2004年10月12日“中华传媒网”。(2)南京大学潘知常教授等提交给研讨会的论文《公共新闻:中国电视新闻的第二次革命》,后见诸部分网络媒体。(3)《南方周末》记者张恩超采写2004年11月4日见报的《从民生新闻到公共新闻》,对“1860新闻眼”的公共新闻实践给予了充分肯定。
正像有人“责难”民生新闻一样,究竟什么是公共新闻,迄今为止,看来表述得也不是很清楚。然而有一点却给人印象特别深刻,那就是:其倡导者们宣称,公共新闻是对民生新闻的一种“超越”、一次“革命”。
一、学理探究:究竟如何界定“民生新闻”
据了解,我国台湾地区新闻界早已有“民生新闻”之说,最早可追溯到1978年《民生报》的创刊。不过,“台湾版民生新闻”主要被限定在日常生活消费层面,常常以“民生消费新闻”替换之。(1)
具体到我国大陆,最早把“民生”与“新闻”这两个词撮合到一起的,据说是深圳报业集团旗下一份以城市居民为主要阅读对象的都市报——《晶报》(2001年8月1日创办)。然而,真正使“民生新闻”浮出水面,在大陆新闻界掀起层层旋风的无疑是电视媒体。一般认为,最早打出“民生新闻”旗号的电视新闻节目是“南京零距离”。有意思的是,“南京零距离”与“1860新闻眼”同归江苏广电总台领导,只是一个在城市频道麾下,一个归卫视频道指挥。另外,“1860新闻眼”在一段时间内也自称做就是“民生新闻”。2003年,《当代传播》第6期发表那长春的《城市民生电视新闻浮出水面》一文,可看做是电视“民生新闻”进入学理层面的标志。(2)此后,打出民生新闻“旗号”的媒体(不仅仅是电视界)和相关研讨文章可谓“铺天盖地”。
对于民生新闻,至今仍有不少人坚持“不予认可”。这里不妨把民生新闻实践方面的问题先放一放,先从纯学理的角度来看看究竟如何界定“民生新闻”。
逻辑学认为,对任何概念的界定其实就是找到其“质的规定性”的过程。而若要弄清民生新闻到底有没有自己“质的规定性”,一个最为便捷的路径无疑是首先把“民生”二字界定清楚。
从汉语发生学的角度来看,通常情况下,“民生”的“民”是与“官”相对的一个概念,即指“庶”,也就是黎民百姓、一般民众。千百年来,“民”的这个含义基本未变。但“民生”一词的内涵与外延却变化较大。在古代,一般而言,“民生”泛指一般的民众生活,即“平民的生计”(现在有些词/辞典,仍将“民生”释为“人民的生计”)。而“生计”则被理解为“谋生之道”。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给“民生”注入了新的内涵,并进而将其上升为治国方略、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学术语。他定义道:“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他还把“民生”看做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起始点,是国家“建设之首要”所在,是“政治的中心”、“历史的重心”、“经济的重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在此基础上,孙中山创立了系统的民生主义学说。民生主义的核心是“养民”,即以改善人民谋生之道为核心,力图使人民生活由低层次的“生存需要”向高层次的“安适需要”乃至“繁华需要”发展。“养民”的两大路径,“第一个是平均地权,第二个是节制资本”。所以,在孙中山那里,“民生”一词广泛地包括了牵涉民众生存与发展的各类问题,并不仅仅指“基本的谋生手段”和生活资料。
基于“民生”含义的这样一个演变,再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本文认为,“民生”二字大致应包括如下5个方面:(1)生计来源。即最基本的谋生条件,其中,就农村居民而言,主要指土地问题,就城镇居民而言,主要指就业问题。(2)生活质量。即通常所讲的衣食住行这类日常生活消费层面的话题。(3)生存状态。即社会提供给民众的生存条件,主要指社会保障问题。(4)生命安全。即生命保障层面的话题,主要包括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5)民生心态。即围绕民生问题,民众的种种心理状态和各类意见、呼声、要求。前4个方面难免有“交割不清”的问题,但各自的侧重点显然不同。
如果以上5点可以成立,那么,究竟什么是民生新闻也就迎刃而解了:所谓民生新闻,就是关于人民大众生计来源、生活质量、生存状态、生命安全及其相关心态的最新事实的报道。
按照这样一种界定,很显然,民生新闻的报道范围是相当广阔的。它广泛涉及政治、经济、科教、社会、“天灾人祸”……那么,它与我们已经十分熟悉的题材分类——时政新闻、经济新闻、科教新闻、社会新闻、军事新闻……又是什么关系呢?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方,比如对一群人,过去一直是按“年龄”来划分的,现在换成按“性别”来划分了,这样两种不同的“标尺”划分出来的“子类”必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民生新闻也是如此,它以“民生”为“聚焦点”,又以“民生”为“辐射点”,使用的是一种全新的题材划分“标尺”(也可以说是一种“视角”)。简而言之,除去不是民生新闻的新闻,都是民生新闻。
然而遗憾的是,民生新闻的实践却显然存在着诸多缺失,甚至是重大缺失。
二、实践剖析:民生新闻尚处“初级阶段”
在考察电视民生新闻实践时,“社会新闻”这个概念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据著名新闻传播学家、复旦大学已故教授王中先生考证,在我国,“社会新闻”作为一个新闻学术语和相对独立的新闻类别,大约始于1920年前后。(3)当然,社会新闻早在有了自己明确的“身份”之前,即几乎从人类新闻传播事业一开始就成为新闻报道的一部分。而且,新闻媒体越是更多地面向普通大众,社会新闻在所有新闻报道中的比例就越大。
但是,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历史已经反复证明,新闻媒体越是以“市场”为导向,越是以“眼球经济”为驱动力,新闻传播业的竞争越是趋向于激烈,那么,社会新闻越是有可能滑向诲淫诲盗、“污染餐桌”的泥沼——虽然这两者并不一定天然地画等号。就我国近20年来的新闻传播实践来看,社会新闻的名声、形象越来越差,越来越为人所诟病,也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大陆),媒体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在20世纪末和新世纪之初鲜明地打出“民生新闻”的旗号?恐怕不能简单地说它仅仅是对一种“政治学术语”的借用,事实上与中国当代电视人要极力避免社会新闻的“恶名”有着重要关系。民生新闻鲜明的价值指向——关爱民生,显然比那些诲淫诲盗、“污染餐桌”的社会新闻前进了一大步,暗含了当代电视人了不起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因此,不管他们当初号称“民生新闻”的动机如何,不管他们是否真正把握住了民生新闻的真谛,哪怕就像有些人所说的仅仅是一种“旗号”,一种“策略”,(4)这个“旗号”、这种“策略”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发现。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电视民生新闻实践的确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失。这些缺失在2004年以来学理探讨的“理性回归”中已得到揭露和批评。综合起来,至少有三大方面:(1)视域狭窄,内容琐碎。民生新闻节目所报道的,大多是那些“鸡毛蒜皮”、“家长里短”、“柴米油盐酱醋茶”之类的内容,甚至出现“大妈家小猫上树下不来”放在节目头条,而把凡是来自“官方”的新闻仅在屏幕下方用了几个“飞字”来处理这类叫人哭笑不得的现象。(2)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是孤立地报道单个事件,不作深入、系统地挖掘,缺乏对新闻事件、对社会生活的整体观照,让人觉得所谓民生新闻不仅琐碎,而且肤浅,乍看挺热闹,过后全忘光。这两点可以说在当下的电视民生新闻节目中普遍地存在着。(3)更有少数所谓民生新闻节目,“重商主义”作祟,惟收视率马首是瞻,热衷“腥”、“性”,品位低下。所谓民生新闻,在他们那里不过是“卖狗肉”的“羊头”罢了——其套路仍旧是社会新闻——甚至是“下三烂”的社会新闻。这些乱象造成了人们对民生新闻的极大误解,让人误以为这就是民生新闻的全部,或民生新闻只能是这个样式!不仅不少人坚决“不予认可”,即便是肯定其“有进步意义”,也认为它“不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命题”。(5)这对正处于努力探索之中的电视民生新闻而言,是非常危险的。如果继续下去,民生新闻很可能被葬送掉!
本来,民生新闻内在地具有深刻的人文关怀意味。但为什么在实践中会落到这步田地,有些甚至几乎走到了“人文关怀”的反面?笔者以为无非两点:一是惟“眼球”之马首是瞻在极少数人那里作祟,这自然无需多说。二是看来许多人从一开始似乎就没弄清楚民生新闻与社会新闻到底是什么关系,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根本就把民生新闻与社会新闻等同起来(比如,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是:“民生新闻是广义的社会新闻”)。(6)
很显然,民生新闻虽经数年探索,但就其实践层面来看,尚处于“初级阶段”,还不成熟,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境界”,还需要业界和学界艰苦地探索,认真加以扶持、引导、提升和完善。特别是如何正确处理好沉重的市场压力与媒体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这是摆在媒体和学界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民生新闻的鼓吹者们当初自认为是对社会新闻的一次“革命”。但他们也许没想到的是,现在有人要“革”他们的“命”了。
三、公共新闻:“中国版”难套“美国版”
如果说,“民生新闻”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一个“本土化”概念,那么,“公共新闻”则是一个混杂了西方的一些术语(如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再加上国人自己对“公共”一词的理解而制造出的“混血儿”。其中,其鼓吹者们常常把它同
“美国版公共新闻”联系起来。
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虽起起伏伏至今,但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随着互联网等高新传播技术手段的应用威力越来越大,甚至有再次兴盛的势头。(7)
“公共新闻”的英文原文是public journalism。几乎与public journalism
同义并可替换使用的还有一个词,即civicjournalism。众所周知,英文journalism和news都可以对译为汉语的“新闻”一词。但如果说news主要是从内容题材上界定,只能翻译为汉语的“新闻”的话,那么,journalism则主要指的是一种新闻传播理念,实际上含有汉语的“学说”、“理念”的意思,是从整个新闻传播“事业”的角度着眼的。因此,public
journalism和civic journalism也被翻译为“公共/公众新闻学”和“公民/市民新闻学”。
在美国人的思想观念中,新闻传播事业具有崇高的地位。他们认为,没有新闻传播事业,就没有民主社会的存在。美国新闻媒体一直自诩为民主社会、为全体公民、为公众服务的。但是,有人认为,媒体随着自身的日益集中化、垄断化,作为资本主义私有企业,已经越来越蜕变为极少数“权势力量的代理机制”,公众越来越成为媒体提供娱乐消费的“客户”和博取高额利润的“上帝”。普通大众的声音在新闻媒介上越来越难以听到,形成所谓“富媒体,穷民主”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学者、新闻记者打出public/civic
journalism的旗号,一方面著书立说,一方面积极实践,试图消解现行新闻传播体制下少数权势所掌控的“媒介话语霸权”,建构一个公众广泛参与、包括新闻界在内各方协商对话、共同改善社会与民主的新闻传播体系。public/civic
journalism的核心在于让普通大众重新握有“话语权”,让他们设置“媒介议程”。由此可知,美国的“公共新闻”是特定社会制度下、特定时代背景的产物,有着特定的含义,似乎不应当因对译的汉语而“望文生义”。
在美国,还有一个含有“公共”(public)字眼的新闻术语在此有必要提及,这就是“公共事务报道”(public
affairsreporting)。由美国多位学者共同撰著的教科书《公共事务报道的新策略》,为美国50多所新闻学院系所采用。该书1983年版给“公共事务报道”下的定义是:“公共事务报道的范围大概包括了政府所属的公共部门及有关的活动:即包含法院、司法机构、政府机关、立法部门和各种政治过程。”“公共事务报道”具体包含:(1)政治与选举新闻;(2)政府新闻;(3)立法、司法、警察新闻;(4)种族、宗教、暴乱、犯罪新闻;(5)科学、教育、环境新闻;(6)市政、居住、税收、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新闻;(7)商业、劳工、消费新闻等。可见,美国关于公共事务报道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美国的新闻媒体之所以重视这类报道,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事务直接关系到社会民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知晓权”和大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其权力执掌机构(包括其工作人员)的运转情况,对整个社会有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因此,媒体必须履行好“瞭望哨”和“看门狗”的职责,其中包括对相关“黑幕-丑闻”的揭发。所以,其往往被广泛关注。(8)
反观我国当下的公共新闻实践,其倡导者们津津乐道的有这样两个经典案例:一是政府公推公选 22
名副厅级以上干部,电视媒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了现场直播,并聘请专家现场点评,引来众多观众参与,纷纷发表意见;二是一位男子骑着自己的“宠物”——一匹高头大马在闹市的人行道上溜达,警察和市容管理人员赶来制止,该男子认为自己并未违法,结果双方争执不下。电视媒体现场报道后,同样引发观众广泛议论和参与。
很显然,这样的报道与美国的所谓“公共新闻”从本质上来讲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硬要类比的话,倒更像是美国人所说的“公共事务报道”。
但是事情好像并非这般简单。
四、民生新闻:真的遭遇“超越”与“革命”?
“中国版公共新闻”的倡导者们宣称,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是:“培育和营造公民社会,监督和构建公共领域,报道和指导公共事务,交流和引导公共意见。”
他们认为,公共新闻是在国家公共意识日益强化、现代公共生活空间逐步形成的大背景下,对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阐释和传播,强调的是媒体力量在公共生活领域的导向与介入,意在通过媒体搭建的公共平台,塑造市民的公民意识以及市民的公共意识,协调公共生活,提高公众应对社会问题的行为能力,缓和矛盾,化解冲突。他们说,民生新闻是把受众定位为老百姓或者市民大众,而公共新闻是把受众定位为公民;民生新闻强调和引导公众关心的是自己事、身边事、家庭琐事,公共新闻强调和引导公众关心的是大家事、周围事、社会事、国家事;民生新闻的可消费性可能会局限在更倾向于报道社会新闻,而公共新闻突出公权、民权、公众的权益的问题;民生新闻培养的是公众的“市民意识”,而公共新闻培养的是公众的“公民意识”,使公众实现由“市民”向“公民”的转变,而“公民”显然比“市民”更具有某种社会含义;民生新闻是关怀民众,情为民所系,公共新闻则是尊重公民作用,想办法提高公众在应对社会问题、解决公共事务中的能力。总之,公共新闻是用公民的眼睛关注国计,以人文的精神关注民生,创造和搭建构建社会和谐的公共话语平台。因此,公共新闻也就成了民生新闻的更高阶段和必由之路。
实在说,公共新闻的理念无疑内在地蕴涵了某种勇于探索和追求理想的可贵性,也契合了当下全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新闻媒体发挥良性功能的企盼。再联系到电视民生新闻实践,公共新闻的倡导者们显然是看到了民生新闻的“稚嫩”和“软肋”,更何况像前文所讲的那样,有些所谓“民生新闻”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此意义而言,说公共新闻是对民生新闻的一次“超越”或“革命”,的确不无道理。
但是,当从学理上把公共新闻与民生新闻对比的时候,便暴露出其思维上的严重偏狭。这种偏狭,一方面表现为他们把实践层面的感性的、并不成熟的民生新闻,与理性的、真正意义上的民生新闻完全等同起来,一方面表现为他们先把民生新闻定性(想像)为“超越”和“革命”的对象,然后再来“超越”它,“革”它的“命”,这不仅在学术规范上令人怀疑,在逻辑上也难免陷入某种混乱。这种“逻辑上的混乱”不可能在此一一列举。事实上,按照前文对民生新闻的界定,按照民生新闻“理当如此”的功能,公共新闻对民生新闻的一切所谓“超越”和“革命”,实在都是后者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仅如此,考虑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总体现实(亦即通常所说的“媒介生态”),相对于“公共新闻”而言,笔者认为,“民生新闻”更具有可操作性——须知,整个社会运动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其实还不是“民生”二字!民生新闻使得新闻媒体有了一个具体、明晰和具有相当社会基础的“聚焦点”和“辐射点”,也更易于媒体做好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这个大课题。民生新闻还为我国不少方面的新闻改进和改革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可行的切入点。就拿公共事务报道来讲,诚如前举《公共事务报道的新策略》一书所言,“事实上,所谓的公共与私属经常交互重叠。但可确定的是公共事务报道的确能影响大众利益。一个机敏的公共事务报道者,尤其要注意那些公私很难明显划分的活动,以免顾此失彼。”这里的意思是说,公共事务与民生问题之间决不是“井水不犯河水”、更不是相对立的关系;恰恰相反,公共事务报道正需要从民生的角度去介入和改进。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李良荣教授曾主张,从民生的角度切入改进我们的“时政新闻报道”(9)。笔者认为,这是很有见地,也是完全切实可行的。
最后,需要略作说明的是,本文对公共新闻的“指摘”(如果真的是“指摘”的话),只是就它与民生新闻对立起来而言的。事实上,不管是“民生新闻”还是“公共新闻”,都鲜明地体现了当代中国电视人(包括学界)了不起的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凝聚了他们在探索道路上的非凡努力。
注释:
(1)这里的结论源于笔者对台湾地区业界和学界部分人士的个人采访
(2)与该文几乎同时发表探讨民生新闻文章的,还有沈全梅的《民生新闻解读》,见2003年夏季号《新闻大学》
(3)转引自成鸿昌等编著:《漫谈社会新闻》,p.4,北京,新华出版社1994年7月版
(4)陈力丹:《2004年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十二个新鲜话题》,见2005年第1期《新闻界》
(5)张君昌:《“民生新闻”:转型期社会新闻的价值缩影》,见2004年12月24日傲视全球电视网,https://www.oursee.com/html/2004年12月24日/2004122494438.asp
(6)关于“民生新闻”与“社会新闻”关系之辨析,请另见拙作《民生新闻的界定与完善》,2005年第9期《新闻爱好者》
(7)比如,2005年7月7日英国伦敦市中心交通系统连环爆炸案期间“市民记者”(Citizen
Journalists,即非新闻专业机构的普通公民充当的“业余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就令鼓吹“公共新闻”或“公民新闻”的人士大为感奋。
(8)李瞻主编:《新闻采访学——报道公共事务的新策略》,台北,1984年4月版
(9)李良荣:2003年12月29日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演讲《当前新闻改革的三大难题与路径选择》,见“博客中国”网,https://society.wblogger.cn/zhangzhiqiang183/posts/1241.aspx
(作者系同济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