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邦武高锦玉孙超)昨天,合肥市瑶海区安监局出台八项措施,就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出台新规。非法经营者可能被处3万元重罚。
瑶海区沿长江东路两侧自发聚集了一批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合肥市烟花爆竹的主要集散地。 这里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今年,合肥市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发和销售场所的布点审定权全部下放到区一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市场监管也由公安部门负责转归区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瑶海区安监局将加大对无证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打击力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发现违规存储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瑶海区安监局还对经营户制定了8条新措施: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应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零售点;零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销售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入市并贴有防伪商标的烟花爆竹产品;禁止占道经营或摆摊销售;销售点必须远离党政机关、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重点单位(100~200米),并且周围不得有液化气站、煤气换气点,不得靠近电焊门市部、饭店(50~100米);烟花爆竹实行主渠道经营,必须从省、市供销社、土产公司等进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