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嵘胡霈霖)日前,记者从合肥市自考办获悉,明年4月份自考的报名将于11月16日~12月10日进行。
据了解,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多个专业,例如报本科加试专科课程,也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一次性完成。 委托专业如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法律(本)、律师(专、本)等考生须在委托厅局报名。
合肥市自考办提醒考生注意: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不能再作为新生报名。2003年前在籍的老考生,须作为新生报名,原先成绩有效。首次在合肥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作新生报名,并于第二天上网记下准考证号,于12月30日~31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合肥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其中准考号尾数为双数的在12月30日办理摄像、准考证尾数为单数的在12月31日办理。换专业的考生,可用原准考证作为老生直接选择其他专业课程报考,原考过的公共课程、国标码相同的课程不用再考。预订教材的考生,领取时间为12月28~31日。领取考试通知单、新生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4月12~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