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1月5日讯:《中时电子报》今天发表分析文章指出,检方侦结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中描述陈水扁、吴淑珍的犯罪过程,用字遣词严厉,直指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案爆发之后,以自行筹措的募款,藉移花接木方式解释吴淑珍以他人发票核销、申领国务机要费,认为陈水扁说谎替吴脱罪。
文章分析指出,检方清查,陈水扁所称的国务机要费运用于六件机密外交案,实际上只有支付卡西迪公关公司等两案,所谓南线项目根本纯属虚构。因此检方怀疑,陈水扁移花接木的说法,是替吴淑珍掩饰她以他人发票申领国务机要费的流向。
文章说,陈水扁要求外交部或国安局动支机密或非机密预算,或向民间募款亦非难事,为何陈水扁舍这些正常管道不用,要以私人借贷等方式筹钱,有违经验法则。
甚至陈水扁执行某件秘密工作,是在2003年5月,为何夫人吴淑珍会如此高瞻远瞩早在2002年7月,10个月前就搜集他人发票,预见此事发生。
如果陈水扁理由以备来日不时之需,能够成立,今后任何行政机关领导是否都可以此空泛理由,先将公款私吞,再以无不法所有意图脱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