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童家松 通讯员孙丹)近日,有关部门对常州市30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前10月,该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400元,同比增长1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比去年同期上升5.5个百分点,消费支出增势有力。
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服务性消费支出2865元,增长16.3%;商品性消费支出7535元,增长13.9%。从消费支出项目看,增长最快的是居住类,人均支出1343元,增长44.6%,不少居民装潢新房或者对旧房翻修是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食品人均支出分别为757元、3741元,增长31.6%和16.5%。衣着、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杂项商品和服务等消费支出增长平稳,增幅分别为3.8%、6.6%、6.4%、4.9%。
又讯(记者 童家松通讯员孙丹)近日,常州市城调队对3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至10月份,该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达15310元,可支配收入为14081元,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12.8%和11.6%。从构成来看,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9325元,同比增长12.2%,拉动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8.2%;经营性收入2007元,同比增长30.3%,财产性收入440元,同比增长77.9%,转移性收入2121元,同比增长9.3%,它们依次拉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8个、1.6个、2.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