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力拆散这对母女?
精神病患者生孩子难抚养 应该拆散她们还是挽救她们?
见习记者 杨晓庆
前两天一名女子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这位母亲想独自把孩子养大,但是她的亲人很担心:因为她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没有经济来源,父亲去世了,没有兄弟姐妹。
亲人想把孩子送走,她又不同意。不送走孩子,亲人又怕她养不活孩子……
孤身来到医院
凌晨产下女婴
11月3日凌晨,一名孕妇穿着单薄的衣服一个人打车来到沈阳市妇婴医院。凌晨3点38分,产房传来一阵啼哭声,一个女婴诞生了,虽然是个早产儿,但是很健康,很可爱。
女婴的到来让张丽(化名)尝到了初为人母的滋味,她躺在床上满脸笑容地看着孩子。
然而,当深夜婴儿啼哭时,其他母亲都赶忙起身哄孩子,给孩子喂奶,张丽却躺在床上听任孩子哭闹,也不知道给孩子换尿布。同病房的产妇忍受不了张丽对孩子的态度,张丽的病房换了一回又一回。
母亲精神失常
谁来养育女婴?
随后,张丽的二姨张女士得知她生孩子后,赶到了医院。接到张女士的通知,第二天张丽的堂兄张先生也赶到医院。
张先生说:张丽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今年26岁。1998年张丽毕业到市内某学校当老师,不久学校发现她不管学生,独自离开课堂,后来发现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就让张丽离开了学校。
张丽的父亲为了给她治病提前退休,送她到医院住了半年多。家里的积蓄也花地差不多了,就把她转到一家小医院精神病专科住了半年多。她的病一直没有好转,家里的钱也花光了,父亲只好把她接回家,靠吃药维持。
去年,张丽的父亲患癌症去世,张丽没在他身边,张先生料理完老人的后世一直在找张丽。去年12月份,张先生终于找到张丽,但是张丽一看他就跑。张先生在110的协助下才把她带回家。
张丽平时在北市场租房子住,张先生和她没什么来往。“我要是知道她怀孕,说什么都得带她到医院把孩子拿掉。她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也不能照顾孩子。”
养不了送不走
苦了这对母女
张女士曾就孩子的问题咨询过相关人士。人家给她的答复是,要想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必须有张丽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近期诊断书。但是,张丽只有一份2004年大东万泉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出的诊断书。
对于是否应该把孩子送走,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有不同的想法。“在确认她是精神病患者的前提下,从法律的角度说,不应该让她来抚养孩子。但是从情的角度来讲:对于母亲来说,骨肉分离是很残忍的。在哺乳期把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一个正常人母亲都会精神失常,何况是她。”
张思宁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很好的监护人和张丽住在一起,这样张丽可以不离开孩子,监护人也能照顾孩子。
像张丽这样的情况,如果她的亲属不愿意成为她的监护人,可由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来做监护人,决定孩子该怎么办。
沈阳市社会福利医院副院长李艳萍说:“她的情况不符合我们院的收养条件。我们主要收养的是弃婴,而且公安机关要出具相关的证明,并由他们送到福利院。”
强制手段节育
谁有权利决定?
除了孩子的事,还有一件事让张女士放心不下。
张女士说,张丽经常上网,认识的人比较复杂。“她以后要是再有孩子,不是给社会添麻烦吗?”张女士叹气说。
张先生听别人说,张丽经常出入舞厅,还曾被抓进看守所住了半年,在这期间已经有孕在身。
“让张丽去医院做避孕的手术。”这是张丽家属的想法。
有法律界人士:到底是不是应该采取强制手段节育,应该由监护人决定。张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权利决定是否要孩子。
一名心理专家说:“我们应该把张丽当作平常人来看待。对于那些精神症状缓解、内省力恢复、社会适应良好的患者,我们都应该把他们当成平常人。”
还有一两天张丽就要出院。她的孩子的未来怎样,她的未来会怎样?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