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的供暖价格维持去年的标准,空置房屋则缴纳50%的供热费。
针对供热企业的申请,保定市物价局9月26日专门对“供暖价格调整”的可行性进行了听证。 经过听证会的研究和物价部门的讨论后,保定市政府终于公布了今年的供暖价格:供热价格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执行的供暖价格为居民住宅15元/平方米、办公用房21元/平方米、生产经营及其他用房23元/平方米。计价面积均以建筑面积计算,对居民住宅中未设供热设施的厅、厕所应扣减其建筑面积的40%收取。
集中供热时间自本月15日起至来年3月15日。对于供热单位已经供热的,其空闲房屋的热费应由房屋产权人交纳,空闲房屋确实暂不居住的用户应交纳供热费用的50%;未出售的空闲房屋,由建设单位交纳供热费用的50%。
为落实优抚政策,保定市的城市低保户还可以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保障金领取证,享受热价13.5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每平方米低于普通用户1.5元。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使用天然气及燃油锅炉等方式供热的用户,其供热价格暂由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商定,报物价局备案后方可执行。
据保定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冬供暖价格不变,政府是根据市区供热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保定现在的实际,考虑到大多数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社会的稳定而确定的。对于供热企业成本不断增加的现实,政府正在想办法做工作,至于涨价的问题,明年将按程序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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