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近日出台,政府将通过减免税费、房租等优惠措施,鼓励各路资本和人才加入创意产业。《意见》规定,就业压力较大而创业需求较强的大学毕业生,创办创意企业可享受免收5项行政费用的优惠。 5类人免收5项费用
《意见》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退役士兵、应届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创办创意小企业,自工商部门核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注册登记费、验照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登记工本费等费用。
该《意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意见》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经认定的市级创意产业基地(园区)的业主,对外招商转让或出租房屋的,3年内出租或转让房产收入产生的营业税和契税,可按50%安排返还。11个产业载体浮现
据该《意见》,我市将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视美动漫基地,天健(平面媒体)动漫基地,软件设计创意园,文化(传媒)创意产业园,大足石刻影视旅游文化区,出版传媒创意中心,铠恩国际家居名都,黄桷坪艺术街,时尚文化消费圈,江北嘴现代文化体验区,以及磁器口、洪崖洞、巴国城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体验区等11个具有特色的创意产业载体。
届时,朝天门、弹子石、江北城等主城CBD将构建“金三角”核心创意区,主城各区、高新区、经开区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意产业,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也可适度发展具有独占资源的创意产业项目。建50个创意基地
《意见》计划,到2010年,全市创意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6%,形成6万人左右的就业规模,建成50个以上的市级创意产业基地,其中具有全国性影响的3个,创造一批具有重庆风格和国内外影响的创意品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设计师,具备举办国内外创意产业大型活动的能力。到2020年,创意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10%左右。记者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