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桂文通讯员史伟宗)近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充分听取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主持会议并作讲话。苏志佳、张桂芳、孔少琼、薛晓峰等市委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张桂芳就《实施意见》(稿)的起草情况和主要特点作了简要说明。市民革主委李勤德、市民盟副主委孙时生、市民建主委冼若瑶、市民进主委陈国安、市农工党主委林生珠、市致公党主委傅汉洵、市九三学社副主委梅杰夫、市台盟主委林荣茂,市工商联会长苏志刚、市工商联副会长陈凯旋,无党派人士姚建明作了发言。应邀参加会议的市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释耀智、市基督教协会会长潘琼真、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会长王俊康以及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市妇联主席李瑾、市科协党组书记黄敏、市文联主席刘长安等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也作了发言。他们一致认为,中共广州市委的《实施意见》(稿)科学总结了广州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和谐广州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推进广州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完全符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完全符合广州实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其实施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他们还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依法治市建设、关心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朱小丹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要求文件起草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吸收采纳。
朱小丹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在新阶段的新发展。希望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广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出席民主协商会的党外人士还有:何志红、李宁佳、潘胜燊、林瑞光、蔡国强、陈怡霓、黎宝松、李亭亭、周鹤龙。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还有:吴信达、保延忠、甘俊邱、郭岳、邓向端、李自根、郑广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