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公司缺少开发建设的土地,最近两个月,我的工作就是在各个城市忙着寻找土地。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中,我接触最多的是与土地有关的人士: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管理土地的官员;也有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发展商;时不时还跟与土地有关的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市场上称为“地虫”的人接触……
现在中国土地的管理体制和市场正处在转型期:从原来以不公开的协议出让土地转向公开的“招拍挂”。 形式上是从2004年8月31日起,全国经营性的土地都已经公开交易了。虽然这一政策出来两年多了,但人们的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实际上现在土地出让的市场正在经历着转型的阵痛。
在市场上存在两种影响大家观念的力量:一种是黑暗的力量,另一种是光明的力量。
黑暗的力量是来自于这种出让制度中技术的不完善,以及开发商习惯于协议出让的观念,抱着各种各样的幻想,看能不能在把“招拍挂”作为表面形式和幌子下继续开展以前黑暗的、见不得光的交易。具体的形式可能有:如何才能透露出“标底”;能不能走一走评委的关系;在“招拍挂”的过程中,土地的一级开发公司能不能设计一些附加条件,阻止其他公司的进入,有点像收购上市公司“毒丸计划”等等。这种方式的结果也使得许多官员落马,商人入狱,也让一部分发展商对土地公开交易的信心发生了动摇。
黑暗的道路出现矛盾和纠纷的可能性,一定要比光明的道路多得多,因为法律和政策是不保护这些黑色交易的。这样的方式对个人、对社会一定是没有好结果的,而这种结果本身就是对黑暗的方式的最有力的摧毁和自我打击。
另一条道路是在法律和政策保护下的光明的道路。这条道路一旦出现矛盾和纠纷,首先可以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大家有法律的原则可以遵循,一般都比较容易谈妥、解决。如果再有纠纷,可通过法院协调解决,所有的利益、权利以及劳动成果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我们取得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出好的建筑作品,建设出更美好的城市,也增加自己和社会的物质财富。同时,在建设物质财富的过程中,也建设和提高了我们的精神财富。如果走“黑暗”这条路,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无法建设美好的精神世界,更是对自己精神财富的一个摧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