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台“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3日公布追查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的起诉书,不少法院刑庭法官阅读后,从起诉书胪列的人、物证,以及整个书类的架构、调查的涵盖面,都有如同是法院判决书的感觉,他们预测,本案的定罪率应该是接近百分之百。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特别的是,陈瑞仁在短短4个多月的调查中,传讯276人次,未押人,未搜索,全用扎实的基础工,一步一脚印的突破,逻辑严密到“令人震撼”。
陈瑞仁为调查本案,除了审计部门7月21日告发本案时提供的数据外,重点在取得“总统府”“国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原本,以及传票复印件;陈瑞仁技巧的发函“总统府”,表示要调阅相关资料,然后亲自前往扣押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的“国务机要费”资料。
有了“府”方有关“国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簿原本78册、支出传票复印件8册,陈瑞仁不动声色逐一解读,同时想到这些核销的他人发票中,有人是以信用卡刷卡,因此再发函给各银行和联合征信中心,追查发票的消费者。
为此,陈瑞仁共传唤了276人次的人证,确定吴淑珍以“他人发票”假报帐、真核销,而陈水扁辩称一切为公的“秘密外交”说法,最后也在函调入出境数据中,一一被揭穿;人不在岛内的龚金源,竟然在“府”方涉案幕僚的证词中露出马脚,心防一一遭突破。
法界人士说,“国务费”的调查方法,有点土法炼钢的味道,虽然费时,但基础工十分扎实。陈瑞仁在起诉书类中的布局,更是细腻的引用陈水扁等人,在调查笔录中的说词,配合证据调查,以及逻辑推理,在“证据并所犯法条”中逐一分项说明,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这件检方的侦结书类,看起来,十足像是法院的判决书。
法界人士表示,为免涉案“府”方幕僚,在法院审判中翻供,陈瑞仁的调查及举证,已着眼于未来审判检辩攻防间的优劣点,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法界人士预测,本案未来的定罪率应该是百分之百。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