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安徽省政法机关梳理出一起案件。
记者对这起冤案的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独家采访和调查,了解到了此案的荒诞“剧情”:
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庄村一17岁少女被杀害,凶案现场因有该庄村民赵新建衣物、拖鞋等,赵新建的噩梦从此开始,他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直到杀人真凶被捕,赵新建的冤情才得以昭雪。今年6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发出释放通知书,将赵新建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释放。
赵新建案件经一审二审多个来回,最终还是没能阻挡这一离奇案件的发生。那么,公检法三道关口是如何失守的呢?
一位办案人员说,“领导催结案,当事人催惩凶。上下两头挤,实在是没一点办法,就想着能尽快结案”。检察院曾有一次挡住案件继续的机会,但最终还是错过了。一位法官说,这样判主要是考虑公安和检察机关,退回去就是错案。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安徽省政法机关梳理出一起案件:背负“杀人奸尸”恶名的“凶犯”赵新建在被关押8年后,因“真凶归案”而得以释放。对于这起案件,安徽省有关部门敢于面对并积极纠正。
安徽省政法机关一位人士说,“赵新建错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有着很好的警示样本作用。真凶李某某原本在案发后就被警方传唤,并提取了毛发,后送公安部检测,其血型与现场遗留的毛发一致,可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脱逃,以后杳无音讯。李某某逃脱后,赵新建变成了杀人犯,两次被判死刑,最后改判死缓。直至2004年8月20日,李某某被重新抓获归案,才使赵新建的冤案出现转机。
这场悲剧是如何上演的?本报记者独家采访获悉了这一案件的荒诞“剧情”。
17岁少女夏夜死在家中
1998年8月7日,农历六月十六,风高月清。
凌晨两点,突然一阵凄厉的哭喊声划破了夜空:“艳艳,你怎么啦,快来人啊,杀人啦……”
原本静谧的小村庄———安徽省亳州市华佗镇邢庄村立刻“开了锅”:哭声、呼喊声响成一片。
亳州谯城警方及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死者是该村17岁少女邢某某。据死者的奶奶邢吕氏说,当时,她被屋外一阵响声惊醒,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什么。由于好一会儿没有睡着,就到另间屋去看看孙女邢某某蚊帐掩好没有。这一看,让邢吕氏惊呆了: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月光,邢吕氏看见孙女“全身没有布丝”,去拉电灯,发现电灯线也断了。邢吕氏“脑子一下就懵了,感觉出事了”。
邢吕氏一边摸孙女有没有气了,一边喊人。此时的邢某某已经死亡。
据警方当时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的录像反映,邢某某死在凌晨1点前后,在案发现场的邢某某床上有件不属于邢家的蓝底带竖白条T恤衫和一双塑料拖鞋。此外,警方还在现场提取了一些毛发。
法医尸检报告证明,邢某某系被他人钝器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更为恶劣的是,邢某某不仅被杀还被奸尸。这在观念朴素的农村引起极大震动,给邢某某的亲属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此后不久,邢某某的母亲精神失常,离家出走。第[1][2][3][4][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