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连日来,本报与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06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在我省公安系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截至3日,20名候选人的事迹全部刊登完毕。目前,网上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正在进行中,7日,本报将在报纸上刊登选票。
据介绍,按照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待报纸刊登完毕之后,进行报纸刊登选票,本报将在7日进行刊登评选活动选票和20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据了解,评选活动启动了网上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和报纸投票三种方式,其中网上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的截止时间为14日,报纸投票的截止时间为10日。投票说明:
1、每张选票不得低于6名或超过10名,多投少投均无效,请在选票候选人名字后面“选择”一栏中打“√”,选票不得翻印、复印,否则选票无效。
2、选票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2006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办公室(401室)收,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
3、投票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10日,邮寄选票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4、选票注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军官证)号码。(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