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法院引入委托评估机制
是否判非监禁刑请社区矫正组织调查
法制网讯记者吴晓锋近日,江苏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中,首次引入刑事案件非监禁刑可行性委托评估机制。此举对法院准确适用和贯彻刑罚原则、决定罪犯改造方式有积极辅助作用,也有助于完善司法审判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
该法院院长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及判处管制、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案件,对“不致危害社会”的适用必须通过法官大量的调查询问工作和卷宗材料反映才能完成,其中没有职能机构介入并形成专业化的书面评价体系。针对此类案件,该院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下发的相关文件,尝试引入非监禁刑可行性委托评估机制。
据悉,该评估机制由法院委托社区矫正组织对被告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由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及适合社区矫正的建议,法院以此为参考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在该起盗窃案中,被告赵某家属向法院提交了由当地村委盖章的请求书,称被告系初犯,夫妻离异,且有患脑瘫的小孩需抚养,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合议庭委托社区矫正组织调查核实,被告曾因殴打他人和盗窃先后被治安处罚过,经评估,被告人家庭确实困难,但从其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情况看,并不适合社区矫正。合议庭经综合考量,最后决定对赵某判处实刑。(责任编辑:徐艳丽) |